避開三大誤區,建設創新型城市
作者:李佐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田惠敏(國家開發銀行研究院副研究員)
1月10日,科技部發布通知,支持河北省保定市等25個城市開展創新型城市建設試點。至此,全國共有103個城市(區)獲批試點建設創新型城市。創新型城市作為各類資源和創新要素的集聚地,對區域和國家發展全局影響重大。創新型城市要想發揮好創新活動主要承載地的作用,需謹防幾個誤區,從而加速釋放創新動能,點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落實創新型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
為了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2008年以來,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選取部分創新基礎較好、優勢特色突出、區域輻射作用明顯的城市開展創新型城市試點。2008年,深圳成為首個創新型城市試點城市,多方面探索創新路徑。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明確要求建設創新型城市,增強創新發展的輻射帶動功能。可以說,開展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和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推動城市創新發展的積極探索。創新型城市在健全創新系統、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效益效率等方面,發揮著引領和示范作用。
近年來,我國創新型城市建設成效明顯,主要表現在5個方面。一是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地方政府出臺了多項關于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創新型城市的相關政策及其實施細則,這些政策和實施細則的制定,為建設創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撐。二是各創新型城市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依托,推動了技術研發和成果推廣,培育了大批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的研發人員,整合了區域與行業資源優勢,形成了區域創新效應。三是大力發展科技型實體經濟,培育了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科技型企業,強化了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四是發展優勢產業集群取得一定成效,各創新型城市依托產業和區位優勢,建立了一批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的產業園區。五是各地依托創新型城市,健全區域創新體系,促進了城鄉區域的協調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發布的《國家創新型城市創新能力評價報告2019》顯示,78個創新型城市以占全國10%的國土面積、33%的人口,匯聚了全國78.5%的R&D經費投入、78.7%的地方財政科技投入,擁有了全國85%以上的有效發明專利,培育了全國8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成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節點。
建設創新型城市應做好三方面工作
在創新型城市建設中,需關注和謹防如下三方面誤區:一是將創新型城市單純理解為科技創新城市。對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與技術創新的互動關系認識不夠。二是不太重視人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忽略人的主觀能動性。過分關注物質條件,將過多精力放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點實驗室、有影響力的研發機構、大型創新企業和核心技術專利等要素的引進和建設上。同時,一些城市走向另一個極端,不顧自身條件,出現了盲目爭搶院士、諾貝爾獎得主等不理性行為。三是不顧條件,盲目跟風。部分城市不顧本地條件,大搞基礎設施建設,上“面子工程”和政績工程,爭建產業園區,缺乏有效治理體系,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帶來了惡性和無序的競爭。
為了更好地發揮創新型城市的作用,創新型城市建設必須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既要加強科技創新,更要重視軟創新。很多有價值的創新,都發生在制度和文化的變革中。例如,在建設生態文明過程中,既要重視節能環保、清潔生產和清潔能源等領域的綠色技術創新,也要重視生態文明思想創新,還要重視推進自然資源產權改革、建設碳交易市場、制定生態補償制度等制度創新。二是要重視人在城市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建設高素質的創新人才隊伍。人是城市創新活動的主體,要高度重視人在城市創新中的作用。研究發現,城市創新發展的關鍵是人才。深圳、廣州、杭州、蘇州等排名靠前的創新型城市,同時也是在集聚國內外創新創業人才方面表現突出的城市。此外,推動創新型城市建設還需要形成多樣化的創新人才隊伍,要重視吸納不同類型、層次和文化背景的人才。既要重視科技人才,也要重視其他領域人才;既要引進貢獻思想的一流學者,也要吸引實現產業落地的技術人才。只有不同類型和層次的人才分工協作、各展所長,才能將創意轉化為新的商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城市創新。三是地方政府應該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城市創新。在推進城市創新過程中,應充分考慮自身的資源稟賦條件和發展環境,充分考慮創新型國家戰略的總體布局要求。制定城市創新發展戰略,要根據城市的實際情況,揚長避短,避免“千城一律”,避免惡性競爭,減少資源浪費。
創新型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工作,涉及科技、知識、人才、體制、文化等多方面的創新要素,需要各試點城市堅決貫徹中央已制定的方針政策,總結規律,借鑒經驗,大膽探索,創新模式,積極為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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