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
作者:岳中剛(南京郵電大學經濟學院院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意見》開篇提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兩個大局”的時代背景下提出的新發展格局,一方面要破除國內市場壁壘和打通關鍵堵點,構建高水平供需動態平衡的國內大循環體系;另一方面要以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為基礎支撐,吸引和匯聚全球創新要素資源,構建高水平開放合作的國內國際雙循環體系。
從多元分割到逐步整合: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演進
盡管我國是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超大規模國家,但卻沒能完全形成超大規模的統一市場,以至于無法推動我國經濟實現從“超大”到“超強”的轉變。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出現的特有現象。從縱向治理來看,我國一直存在著部門管理和屬地管理兩種機制,這種條塊管理結構往往導致“條條封鎖”和“塊塊壟斷”的市場分割,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秩序的建設。從區域競爭來看,無論是“為增長而競爭”或是“為稅收而競爭”的競爭性地方政府在資源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由于缺乏治理地方保護行為的制度設計,也造成了行政區域之間長期處于“以鄰為壑”的市場分割狀態。這種市場分割割裂了部門間或區域間的經濟聯系,抬高了我國企業的市場交易成本。
近年來,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貿易保護主義和“逆全球化”趨勢更加明顯,不確定性和市場風險加大。尤其是在疫情管控的背景下,各地方的保護主義、地區封鎖更是較為普遍,使得全國統一市場受到行政阻隔,不利于國內大循環高效運轉。面對內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我國必須利用好大國經濟的國內市場優勢,通過不斷拓展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使規模效應、范圍效應、集聚效應和創新效應得以充分發揮,以暢通高效的國內大循環提升經濟發展的自主性、可持續性、安全性和韌性。規模巨大的國內市場是我國參與國際循環的比較優勢,充分發揮強大國內市場的虹吸效應,提升國內供給體系的創新力和關聯性才能推動全球經濟穩步復蘇和增長。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選擇
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是強大的國內市場資源。市場的統一性是強大國內市場得以形成的基本前提。強大的國內市場資源優勢,在于因其“大”而導致的規模經濟與分工優勢。無論是從供給側看,還是從需求側看,我國都已經完全具備了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主客觀條件和環境。在新發展階段,將國內市場聚合為統一大市場有利于釋放大國發展的潛力和規模紅利,促進國內分工水平的深化和構筑自主可控的全產業鏈體系,有效應對“斷鏈”和“卡脖子”的沖擊。
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動力是基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創新驅動。一個國家的技術創新水平是由市場規模決定的,即“需求規模引致創新”。過去受限于區域壁壘和市場分割,我國企業依托于國際市場形成了出口代工模式,難以避免地被鎖定在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環節,也帶來了“產能過剩”與“產品短缺”的結構失調問題,以及關鍵原材料、核心零部件供應“卡脖子”問題。為此,在新發展階段,我國應該重視多層次超大規模市場蘊含的巨大優勢,大力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形成基于國內市場需求為導向的創新機制,激發社會創新活力,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動力支持。
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是基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暢通循環。經過40多年的改革,我國商品市場的一體化程度顯著提升,而要素市場則存在著諸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亟須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以勞動力市場為例,戶籍制度、體制身份、社會保障等制度性障礙,阻礙了人才的跨地區和跨部門流動。為此,在新發展階段,從根本上破除行政壟斷資源配置的束縛,消除生產要素跨區域流動和合理配置的瓶頸制約,進一步通過國內外規則的互聯互通與共享機制釋放要素紅利。
新發展階段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實踐路徑
以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推進統一大市場的系統協同。歐盟的實踐表明,市場競爭規則的統一是市場一體化發展的關鍵,有利于為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體而言,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健全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持續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推動不同地區、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和最佳實踐優化市場環境,促進不同部門和地區標準、規則、政策協調統一,破除地方保護、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促進經濟循環和產業關聯暢通。
以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推進統一大市場的高效暢通?;A設施是全國統一大市場運行發展的重要根基。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為目標,統籌推進現代流通體系硬實力和軟實力建設,從標準制定、供應鏈優化、業態創新等方面確?;A設施互聯互通和流通體系高效運轉;加快建設信息共享平臺,不斷提升跨區域、跨部門數據和信息的互聯互通水平;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鼓勵打造全國性的綜合性交易平臺和區域性的交易中心。
以要素全國市場化配置推進統一大市場的充分開放。推動建立健全統一的要素資源市場,提高不同地區和部門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和執行的協同性,以市場化方式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具體而言,要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通過放寬資本市場準入、完善退出機制等措施提升資本市場發展規模和質量;要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勞動力在各個地區間自由流動;建立健全高效的數據共享機制以及數據流通交易規則,使數據作為一種資產可以自由流通。
以協同共治的監管機制推進統一大市場的規范運行。監管機構要扮演“掌舵者”的角色,發揮引導性、彌補性、規制性作用,而不是參與到具體的要素配置中去;監管機構要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政策執行的協同性,建立健全跨區域市場監管的全方位協作機制,加強跨地區綜合執法,保證市場交易公平公正;監管機構需要建立健全各類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使得各種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8BGL021〉和江蘇社科優青項目〈SJS220003〉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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