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支持居民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 促進職住平衡 讓年輕人租得近租得好
本報成都7月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鑫昕)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今天發布《關于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該政策支持居民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居民可取得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
成都市住建局在其官方社交媒體上發布了上述政策的詳細內容,指出此舉是為了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操作指南》對居民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條件、認定程序、租賃對象、租金標準等一系列操作規范進行了明確。
根據《操作指南》,居民提出申請后,經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并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發布。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強調,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后,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轉讓、市場租賃等)。
《操作指南》明確,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1套住房資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性購買1套住房的資格。
四川省住建廳此前開展的青年人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調研結果顯示,在房價收入比高、創新創業意愿強的前提下,有高達42%的受訪者處于租房居住狀態,他們最關心、最擔心的租房問題依次是租金貴、租期不穩定、職住不平衡。
成都市在發布此次政策時指出,此舉是要讓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穩、租得好”,促進實現職住平衡。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