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正式施行 讓上億個體工商戶活得更好
上億個體工商戶一頭連著從業者的生計,一頭連著大眾的消費,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活力、潛力和韌性所在,因此,促進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11月1日,《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目標是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簡單來說,就是讓上億個體工商戶活得更好。
11月1日上午,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指出,《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紓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財稅金融支持,開展分型分類幫扶,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權益保護,主題鮮明,重點突出,內容豐富飽滿,措施有力,將“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規范化。
加大對上億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當前,個體工商戶正煥發出強大的生機活力。在吹風會上,蒲淳介紹,截至2022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達1.11億戶,占市場主體總量的2/3,是2012年的2.75倍。
然而,受新冠肺炎疫情頻發、消費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很多個體工商戶仍面臨多方面困難,市場預期不穩,發展信心不足。在蒲淳看來,《條例》充分考慮了個體工商戶的關切,并提出了切實有效的措施。
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長李明征表示,在制定《條例》時,就聚焦了當前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用工、融資、社保、創業扶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難,提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并重點強化了政府在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方面的職責,積極為個體工商戶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
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個體工商戶迎來系列利好。李明征介紹,《條例》共39條,主要規定了四方面內容。針對個別地方在城鄉建設規劃、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環境治理、產業升級等過程中存在著影響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的情況,《條例》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強引導和幫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穩定可預期的經營環境。
近年來,網絡直播、微商電商等新個體經濟發展迅速,已占到個體工商戶總量的近三成,降低了創業就業成本,進一步促進了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壯大。
對于這些新業態,《條例》要求平臺經營者為平臺內的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提供支持,不得進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負責人郭啟民表示,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是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重要途徑。其中,從就業來看,每個個體工商戶平均從業人數是2.68人,目前我國個體工商戶帶動了近3億人的就業,這不僅使廣大勞動者獲得穩定收入,還解決了億萬家庭的生計問題。
立法的調整并不會弱化監管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刪除了原《個體工商戶條例》中許多監督管理方面的規定。因此,不少人關注,在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時,相關部門如何處理好服務和監管之間的關系,從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對此,蒲淳指出,減少監管方面的規定是為了更好地突出《條例》促進發展的主題。“這些規定并不是沒有了,而是被其他法規吸收和承接了。”
例如,2022年3月實施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統一了我國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充分吸收整合了《個體工商戶條例》關于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的條款,形成了統一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
蒲淳指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活動中涉及的公平競爭、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等具體事項,還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
“‘放管服’改革包括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3個方面的內容,監管是準入的‘安全閥’和‘壓艙石’,‘管’的能力和成效決定了‘放’的程度和效果。”蒲淳表示,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有效整合和銜接,因此這次對個體工商戶立法的調整并不會弱化監管,更不會在監管方面出現“法律真空”。相反,《條例》與其他法規充分協同,有利于更好地促進個體工商戶長遠健康發展、創新發展,在經濟社會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支持“個轉企” 助力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
長期以來,因為個體工商戶財產權、經營權的特殊屬性,相關部門對變更經營者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
很多個體工商戶反映,其經營多年的店鋪具有獨特的字號和良好的商譽,并取得了相關的行政許可。然而,他們將店鋪轉讓時,需先注銷再設立,無形資產就會滅失,還需要重新辦理各種手續。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注冊局局長楊紅燦介紹,此次制定《條例》時,充分考慮了個體工商戶的這一痛點,進行了制度創新,將變更經營者的方式由原來的“先注銷、后設立”改為直接申請辦理,這也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可以像企業變更投資人、法定代表人一樣變更經營者。”在楊紅燦看來,這實現了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在成立時間、字號、檔案等方面的延續,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個體工商戶持續經營,打造更多“百年老店”。
同時,《條例》也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權債務作出妥善處理。楊紅燦透露,市場監管總局將研究出臺相關操作性規定。
此前,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時,簡單來說就是“個轉企”,也需要按規定,注銷原個體工商戶,再申請設立企業。在楊紅燦看來,“個轉企”是個體工商戶擴大經營規模、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方式。
對此,《條例》第十三條專門作出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自愿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企業。另外,《條例》還指出,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應當簡化手續,依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
楊紅燦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個轉企’登記的探索力度,更好地支持個體工商戶做大做強。”
本報北京11月1日電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趙麗梅 來源:中國青年報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