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 專家:為個人財富累積開辟新路
中新社上海11月14日電 (記者陳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日前聯合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如何理解個人養老金?怎樣做大個人養老金?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指出,建立個人養老金是國家規范財富積累機制的有益嘗試。個人養老金體現著個人與市場的關系,明確其功能定位,能為個人財富的累積開辟新路徑。
個人養老金發展與多層次養老金體系構建高峰論壇13日在上海舉行。200余名嘉賓、學者通過線上線下各抒己見。
在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是由企事業單位發起,由商業機構運作的職業養老金,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則為居民個人自愿購買的、由商業機構提供的個人養老金,目前主要是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華東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袁志剛認為,當前中國養老體系面臨多個問題:基本養老金難以實現可持續;養老體系發展在城鄉和區域間存在失衡;養老體系碎片化問題仍然存在。
“養老金高質量發展要遵循公平性、效率性、可持續性三大原則。中國養老金體系效率和可持續性等遭到挑戰。”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認為。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兼養老金分會會長何文炯直言,個人養老金是一款特殊的養老金產品。文件中的“個人養老金”是一款金融產品,由政府制定統一規則、建立統一信息平臺并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袁志剛指出,養老金融有助于多層次資本市場形成,能夠促進多樣化金融需求的形成,推動金融供給側改革,對中國養老體系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對金融體系規模和結構具有深遠影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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