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3·15”檢察機關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央視網消息: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全國兩會精神,在第41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批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以進一步推動辦好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為各級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督促整治社區團購食品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等1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領域案件8件,藥品安全領域案件2件。
本次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有5件是針對新業態或新問題。如浙江省海寧市檢察院督促整治社區團購食品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針對社區團購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并以點帶面推動行業治理,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系統思維推進訴源治理、強化協同共治集聚公益保護合力等內容在案例中均有體現。
2022年,檢察機關立案辦理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20341件,督促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741.1噸,同比上升62%;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偽劣食品196.4噸,同比上升7.7倍;督促查處銷售假藥和走私藥品539種共1.4噸;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藥和走私藥品200種共0.7噸。
2020、2021兩年時間里,全國檢察機關食藥領域提起民事公益訴訟3200余件。其中,提出懲罰性賠償訴求的占起訴案件總數的80%以上,法院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的案件占已作出生效裁判案件的99.1%。此次發布的案例中,5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并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將持之以恒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能動履職,推動訴源治理,切實提升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質效,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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