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正式實施 明確64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
央視網消息:今天(5月15日)起,新版《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正式實施。針對近年來事故多發的領域,新版判定標準作了專門更新。
新版《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針對近年來工貿行業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問題、新情況,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風險,明確了3方面64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較2017版增加了5項。
具體來看,《判定標準》中關于管理類的內容共3項,吸取近年來工貿企業因承包、承租單位管理混亂、無證作業頻發事故的教訓,增加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
在新版《判定標準》中“關于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判定情形有:(1)企業使用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2)企業使用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3)企業使用特種作業操作證已過有效期或者到期未復審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
同時,《判定標準》還進行了細化,對“行業類”和“專項類”工貿企業可能出現的情形做了說明。
其中,“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分別適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7個行業的工貿企業;“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分別適用于存在粉塵爆炸危險、使用液氨制冷和存在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有限空間作業3個領域的相關工貿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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