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力度 513名前科劣跡人員被禁業
本報福州6月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陳強)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前夕,福建省檢察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8-2022)》披露,為預防未成年人遭性侵,近年來福建省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開展入職查詢59.9萬余人次,513名前科劣跡人員被清退或不予錄用。
據悉,2018年至2022年,福建省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居前7位的分別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搶劫罪,其中強奸犯罪和猥褻兒童犯罪人數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34.5%,顯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起訴侵害不滿14周歲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比逐年上升且超過一半。
為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性侵害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以來,福建省各地檢察機關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工作機制,規范落實入職查詢制度,動態查增量,從源頭杜絕被禁業人員入職,定期分批查存量,對在崗在編人員進行摸排甄別,督促相關部門加強跟蹤、及時清退不宜任職人員,確保相關行業或崗位人員素質過硬、德才兼備。全省共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開展入職查詢59.9萬余人次,對513名前科劣跡人員作出清退或不予錄用等處理。
2022年,福建省檢察院會同省公安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專業化辦理及協同保護工作機制的意見》,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對教職員工等負有特殊職責人群的性侵案件,每案倒查是否落實入職查詢機制。各地檢察機關要與公安機關建立線索通報、數據共享機制,明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原則上均應提前介入。
同時,福建省檢察機關貫徹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最高法、最高檢、教育部聯合出臺的《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根據犯罪情節和預防再犯需要,對實施性侵未成年犯罪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提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量刑建議73人,均獲法院采納,提前將劣跡人員“攔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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