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將重點整治16類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行為
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3年度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自查自糾和抽查檢查工作,此項工作開展時間為2023年全年,通過深入開展自查抽查工作,堅決制止和查處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全面引導和規范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合法合理收費,積極鼓勵和推動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涉企收費,不斷強化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勤儉辦會意識,持續提升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服務企業能力,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回升和持續向好積極貢獻力量。
自查抽查重點包括: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重復收取會費;4.采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5.利用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或者其他行政影響力違規收費;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8.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9.強制市場主體提供贊助、捐贈、訂購有關產品或刊物;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12.會費標準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壟斷性和強制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未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要求進行調整和規范;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不合理;15.收費未納入單位法定賬戶統一管理和核算,將收費轉移到所舉辦企業或關聯企業;16.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通知要求,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對照自查抽查重點,對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機構自2023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收費項目(包括收取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接受捐贈等)全面開展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形成2023年度收費自查自糾工作臺賬。同時,要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力所能及地減免涉企收費,積極推動本行業、本領域內的金融機構、自然壟斷企業和平臺型企業等具有優勢地位的會員單位主動向其他市場主體合理讓利,著力幫助會員企業爭取稅費減退、社保費緩繳、貸款延期、房屋租金減免、穩崗支持、金融支持等有針對性的幫扶政策措施。
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將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和“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抽取部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收費抽查檢查。對于存在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公開曝光、年檢降檔、評估降級等措施進一步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對于收費合理規范、降費力度較大、減輕企業負擔效果明顯的行業協會商會,將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正面宣傳和表揚激勵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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