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將二審:健全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推進海洋垃圾監測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6月2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先藕潔)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說,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將于6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將對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二審。
2022年12月草案初次審議后,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89人提出的167條意見,另外收到來信5封。“社會公眾主要就保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態系統、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強排污口監測、強化公眾參與等提出意見建議,部分意見經研究予以采納。”臧鐵偉說。
臧鐵偉介紹,在草案修改完善過程中,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張玉珍、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印萍等全國人大代表積極提出意見,上海虹橋、廣東江海、天津小白樓、山東黃島等6個基層立法聯系點積極反饋當地群眾意見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和基層立法聯系點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見建議,經研究予以采納。”臧鐵偉介紹,例如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通過在薛家島、靈山衛、隱珠等13個沿海鎮街組織熱心“島主”召開“立法議事會”等多種形式,邀請海洋牧場企業代表、漁民、船主等群眾參加,為海洋環境保護貢獻立法智慧。黃島聯系點提出的增加列舉海藻場和海草床、健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制度、推進本法的域外適用等多條意見建議,已體現在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中。
臧鐵偉表示,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完善立法目的和原則,將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寫入立法目的,在海洋環境保護的原則中增加“預防為主”;壓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責任,增加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約談制度;加強陸海統籌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健全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制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完善排污口監管措施,推進海洋垃圾監測等。
“陸源污染防治,已成為海洋環境保護中的關鍵一環。”臧鐵偉介紹,為加強陸源污染防治,加強陸海統籌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擬作出以下規定:增加規定從事影響海洋環境活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海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增加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陸海統籌的原則,加強規劃、標準、監測等監督管理制度的銜接協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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