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開展2023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推薦工作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強鄉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辦人發〔2023〕102號)文件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將開展2023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推薦工作。
推薦工作堅持擇優推薦,主要采取逐級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基層文化和旅游部門把好人選入口關,全面了解推薦對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選遵紀守法情況征求當地相關部門意見,由各省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報送文化和旅游部。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
注重推薦既能在鄉村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又能推動鄉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的帶頭人。曾入選過2019-2022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
對于常年在鄉村從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挖掘鄉村文化和旅游資源,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有一定群眾威望的帶頭人,要進行重點推薦。帶頭人依托項目(活動)具備公益性或尚且處于起步階段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推薦為一次性項目資助人選,文化和旅游部將擇優進行遴選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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