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18條舉措 助力高技能人才培養
7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與人力社保局、教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新時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圍繞高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制度等方面,集中推出了18條舉措,大力助推高技能人才培養。
截至目前,北京市技能人才總量為340萬,占就業人員的比例為30.4%;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為33.8%,與新時代首都高質量發展的形勢任務要求相比,技能人才儲備仍顯薄弱,結構比例仍待優化。《實施方案》主要從5個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比如將高技能人才培養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納入國有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在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評優和資質評估工作中,高技能人才配置狀況要作為生產經營性企業及其他實體參與競標或評比的重要考量因素。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長吳曉軍介紹,將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重點支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人才培養。探索建立數字技能人才培養試驗區,推動職業學校開展補貼性培訓和市場化社會培訓,穩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高標準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
《實施方案》提出,對參與國家和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獎勵;鼓勵各類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股權期權激勵等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策略;對符合條件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圍繞企業需求健全評價機制,不拘一格評價選拔人才。吳曉軍表示,要大力推進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試點;支持對優秀技能人才直接認定或破格晉升職業技能等級;支持具備條件的各級各類企業和用人單位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推動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大型企業全部納入自主評價機構目錄。
《實施方案》提出,對于優秀高技能人才,可選拔推薦到群團組織掛職或兼職,納入黨委聯系專家范圍;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企業、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給予高技能人才獎勵。吳曉軍表示,要合理安排就業補助資金、人才經費、教育經費、行業產業發展經費等各類專項資金,按規定統籌使用好失業保險基金,用于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企業要按規定足額提取并使用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教育和培訓;支持職業學校師資受公派臨時出國(境)參加培訓訪學、進修學習、技能交流等學術交流活動,支持國(境)外優質教育培訓資源來京投資舉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根據工作計劃,到“十四五”期末,北京市將實現技能人才占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到35%的目標。(總臺記者 張偉澤 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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