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革+懲治腐敗,讓過度醫療無處藏身
目前正在進行的醫療反腐風暴中,廣東中山一家醫院院長的案子讓人印象深刻:這位院長的腐敗涉案金額達2980多萬元,相關回扣款及虛增的藥物設備價格計入醫療成本,直接導致群眾“看病難”“看病貴”。這名院長被抓后,該院今年1-5月門診和住院次均費用同比下降16.6%、21.4%,人均就醫成本下降1400余元。
這次醫療反腐風暴之所以受到如此廣泛的關注,就是因為老百姓擔心這些動輒千萬元、上億元的貪腐資金,最終會通過過度醫療轉嫁到自己頭上。醫療行為的專業性強、壁壘高,普通人沒有能力識別自己是否被過度醫療。也正是因為沒有識別能力,老百姓也可能把對過度醫療的焦慮、怨氣轉移到自己接觸的每一位醫生身上,導致無辜醫生受到連累。
過度醫療這個行業毒瘤,并非一日而成,國家割掉這個毒瘤的努力并非從今日開始。2017年,記者曾跟隨原國家衛計委到云南省祿豐縣調研當地醫改工作。這個縣的改革讓醫生通過為病人節省開支而提高收入。記者當時采訪的一位副主任醫師,每月的工資上漲了50%左右,與此同時,祿豐縣住院次均費用為3308元,比全省平均值低446元。
這項改革是以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支付方式為主要抓手的改革。DRG是指將病人按照臨床相似性以及資源消耗相似性進行疾病組分類,并以組為單位制定醫藥費用標準進行支付。
當時,祿豐縣人民醫院制定了294個病組,涵蓋了26029個疾病診斷。比如,某個病組的費用為5000元,那么醫保部門為這個病組支付給醫院的費用就為5000元,如果患者治病只花了4700元,那么結余的300元歸醫院支配,如果花了5300元,超出的300元也是由醫院墊付。在這個支付模式下,醫院變為成本控制方,從原來的“要我控費”轉變為“我要控費”,避免了濫檢查、亂用藥等過度醫療行為。
此外,為防止醫院為增加收益而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偷工減料”,當時,祿豐縣醫保部門規定結余率不可以超過醫藥費用標準的7%,超過7%的結余醫保部門將會收回。醫保部門還保留了3%的“出口”,也就是每個疾病組醫療費用最貴的前3%患者實行按項目付費報銷,不受DRG支付標準的限制,這樣可以打消醫生診治疑難雜癥患者的疑慮。
DRG支付方式起源于美國,2019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不久,便開始在全國30多個城市試點推廣DRG支付方式改革。由于我國國情復雜,在推廣DRG的同時,我國又研發出了獨創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并于2021年在全國71個城市試點。二者雖然在具體操作層面有所不同,但是底層邏輯思路是相同的:讓醫院變為成本的控制方,從根源上控制過度醫療。
根據相關文件,從2022年到2024年,我國全面完成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到2024年年底,全國所有醫保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啟動試點地區不斷鞏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改革一定會觸及一些人的利益。目前正在進行的醫療反腐風暴,正是對非法利益獲得者的嚴厲整治。在重點聚焦“關鍵少數”、關鍵崗位的同時,此次反腐風暴還涵蓋了醫藥行業生產、流通、銷售、使用、報銷的全鏈條,以及整個醫藥領域。期待隨著全面推廣改革和重拳整治腐敗的雙管齊下,真正地讓過度醫療無藏身之地。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保護好白衣天使,也才能讓醫患關系回歸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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