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拉網式、全覆蓋考古調查 山西完成71個工業類開發區文物評估
中新網太原10月8日電(高雨晴 胡健)“針對工業類開發區,山西省文物局全力推進區域文物保護評估,結合開發區地形地貌,通過實地勘察、科學評估后劃出不同文物工作區域,目前已完成全部工業類開發區文物評估。”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院長、研究館員王曉毅8日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山西省共93個開發區,包括22個農業類和文旅類開發區、71個工業類開發區。鑒于文旅和農業類開發區規劃范圍內不全面建設,明確不對這22個開發區進行文物保護評估。
王曉毅介紹,為做好山西省工業類開發區文物保護評估工作,山西省文物局指導,組織省級考古研究機構聯合市縣文物部門組建文物評估隊伍,對開發區規劃范圍開展拉網式、全覆蓋考古調查。
實地調查前,工作人員詳細梳理開發區規劃范圍內涉及到的不同級別不可移動文物,開發區及其周邊以往考古勘探、發掘情況和地質地貌特征等,并設計好調查路徑。考古調查重點核查不可移動文物保存狀況,地表、斷面是否存在古代文化遺存,做好調查記錄。根據考古調查實際情況,將開發區規劃區域進行劃分,針對調查時地表或斷面文化遺存分布情況、地形地貌等,設計布孔位置、布孔數量、孔距等,做到有的放矢。
“大孔距勘探及對探孔內地層的詳盡記錄是對資料收集整理和考古調查工作的檢驗與夯實,是進一步了解開發區規劃范圍內不同區域地層堆積的重要手段,為科學劃定避讓區、勘探區和釋放區提供扎實依據。”王曉毅說。
同時,為確保開發區文物評估工作質量,山西省文物局成立開發區文物保護評估專家庫,由第四紀地質、考古、古建筑等領域及具有豐富勘探經驗的71名技術人員構成,專家全程指導、參與開發區文物評估工作。
經過前期資料梳理、實地考古調查、大孔距勘探,初步劃出避讓區、勘探區、釋放區三類區域并形成開發區文物評估報告。經組織專家審核同意評估結果后,向開發區管委會出具分類文物保護工作意見。
“地下文物遺存的埋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王曉毅表示,經過文物評估劃定的開發區規劃范圍內的釋放區,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實行承諾基礎上的釋放。開發區管委會向省文物局提交書面承諾書后,在土地出讓后進行建設時,如果新發現地下文物遺存,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及時上報文物主管部門,待采取文物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施工建設,履行好文物保護責任。
下一步,山西省文物局將繼續通過全省考古調度,統籌做好全省考古前置工作,加強考古勘探、發掘項目過程管理,推動文物保護與項目建設互利共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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