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負責人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 題:全總負責人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樊曦、王聿昊
中國工會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12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就此次工會章程修改有關問題,記者專訪了中華全國總工會負責人。
問:章程修正案增寫“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這一修改有何重大意義?
答:“兩個確立”是黨在新時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反映了包括億萬職工群眾在內的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新時代我國工運事業的發展和過去五年工會工作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章程修正案增寫“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對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履行團結引導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組織動員廣大職工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為了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章程修正案還作了哪些修改?
答:章程修正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對標黨章修改,在總則中增寫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而奮斗、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等內容。
問:章程修正案根據近年來工會工作成功經驗主要作了哪些修改?
答:章程修正案認真總結新時代黨領導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的成功經驗,充分反映工會改革實踐成果,在有關條文中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權利,明確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組織形式,規范基層工會委員會名稱和任期,明確工會干部能力本領要求,有利于各級工會持續深化改革和建設,有效發揮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問:章程修正案決議對貫徹落實章程提出哪些要求?
答:章程修正案決議強調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工會干部要自覺學習、遵守、貫徹、維護工會章程,發揮工會章程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開創新時代新征程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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