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視角看營商環境治理
作者:馮小林(江西師范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長期以來,全國各地都在努力打造和優化自己的營商環境,原因在于營商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轄區內經濟社會的發展。良好的營商環境,較易吸引外來投資,引資帶來財稅收入的增加,利于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惡劣的營商環境,難以吸引外來投資,無外資的注入,財稅收入無法遞增,也就無力助推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進而無法擺脫貧困落后瓶頸的束縛。大家都明白營商環境的重要性,也都重視營商環境的建設,但為何一些地方的營商環境治理收效低微甚至無效,究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多年來人們大多只是從政府管理、經濟發展或經濟學視角去看待和討論營商環境,忽視從社會學及社會治理的視野來審視營商環境,以至于營商環境的打造難以跳出窠臼而缺乏新意,多是照搬復制,導致不切實際而成效不明顯。事實上,要真正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首先要科學認識和全面理解營商環境。只有科學理解營商環境,治理營商環境才有可能做到科學合理和事半功倍,否則,就有可能事倍功半或低效,甚至是無效和負效。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離不開從多角度尤其是社會學視角去認識和理解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之系統審視
從社會學視角看營商環境,有硬件和軟件之分。硬件環境多指當地的地理環境和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地理位置是否優越,氣候是否宜人,環境是否優美,交通是否便捷快速,生活設施是否便利先進,資源是否豐富充沛,土地是否充足,人才是否儲備充分等。像地理位置等這些環境條件多是先天賦予的,難以做多大程度的改變,能夠改變的多是基礎設施建設。而軟件環境多涉及當地的基本公共服務和風土人情,具體包括行政服務、教育服務、醫療服務、衛生服務等供給是否優良,政策是否完善優惠,也關乎當地居民的素質、老百姓的日常言行和民風淳樸等事項。
可見,營商環境大系統由硬環境子系統和軟環境子系統構成,其中任何一個方面只是營商環境系統的一個子系統,不能代表營商環境這個整體。這兩個子系統之間、子系統與大系統之間是互相依存、影響和作用的,其中任何一個子系統的變化,都會對另一個子系統和整個系統產生影響。而且,硬環境子系統下面又有很多分支系統,軟環境子系統下面也由很多分支組成。若營商環境治理只注重其中一個方面,忽視另一方面,則會把兩個子系統給割裂和孤立起來,這樣的治理只能視為“小環境系統的小治理”,它破壞了營商環境系統的整體性,達不到“1+1>2”的成效。只有兩個方面都重視,均進行治理,才可視為“大環境系統的大治理”。
因此,從整體系統視角來看營商環境的打造,既要關注硬件環境的打造,也要注重軟件環境的建設;既要關注小環境系統的治理,也要重視大環境系統的治理。兩者都很重要,都不可忽視。營商環境的建設本身就是社會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或本身就是社會治理。換而言之,營商環境好,表明當地的社會治理成效顯著;營商環境惡劣,則顯示當地的社會治理存有問題。
多主體共治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治理既是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的職責,也是社會組織和全體居民的事情。治理營商環境,單靠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的努力是不夠的,還必須充分發動社會組織和全體居民的參與,讓他們成為營商環境治理的主體之一,成為營商環境治理的參與者和營商環境治理成果的享有者。只有當轄區內的居民人人以“營商環境治理”為己任,人人以“促進本地營商環境”為光榮,以“破壞損害當地營商環境”為恥辱,營商環境治理的目標和要求內化為居民的行動目標和行為守則,此時的營商環境治理成效就自然顯露出來。
因此,營商環境治理一方面要通過社會治理,增促其社會性,實現社會的聯結,使人人都參與到治理行動中來;另一方面,通過社會治理,增促社會的公共性,實現社會的團結,達到人人都友好合作治理營商環境和享受營商環境治理的成果,實現營商環境治理公共效益的最大化。通過治理,讓那些有弱勢特征的人或企業得到幫助和支持,不被社會所歧視、排斥和壓制。不僅本地的弱勢人群和企業得到救助和幫扶,外地來的弱勢人群和企業也得到救助和支持,實現本地人口和外來人口、本地企業和外來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每個人不掉隊,能夠和普通人一起共同生活發展;每個企業不掉隊,能夠和普通企業一起共生存同發展。通過治理,來促進人與人的交往和友好相處,促進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共贏,增促社會的團結與和諧,讓社會的公共性得到最大的擴展,實現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維護。這樣,營商環境才可能達到最佳狀態。
因此,營商環境的好壞或善治可以以一個地方的公共性是否得到最大的維護和體現為主要特征。一個地方的公共性得到了最大的維護,這個地方的營商環境就處于最佳狀態;若一個地方的公共性未能得到最大的維護和體現,這個地方的營商環境也就處于不良狀態。社會治理的目的就是實現社會的最大公共性,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讓更大多數的人和更大多數的企業能夠均等地享受到最好的基本公共服務。
多維度促營商環境之善治
推進營商環境的治理,除了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還需加強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強基和智治支撐,通過融合治理實現“高效、廉潔、公正、規范、平等、文明、和諧、美麗、平安、智慧”營商環境的建設,實現營商環境的善治。
一是加強政治引領。通過發揮政治引領和黨建統領的作用,增強黨對營商環境治理的領導,也包括強化基層黨委對營商環境治理的責任,把政治引領和黨建統領落實到基層營商環境治理的各方面、各環節,保障營商環境治理的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加強法治保障。營商環境治理需要加強和促進法治,實現營商環境的依法治理,為營商環境營造一個良好的法治氛圍和環境。幫助公職人員和普通百姓樹立良好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養成良好的法治行為和習慣。樹立法律制度和司法的權威性,增加違法犯罪的成本和代價。
三是加強德治教化。營商環境治理除需法治保障外,還需加強德治教化。法治以德治為輔助,通過引禮入法、禮法結合、法德共進,深化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居民道德素質,把營商環境治理建立在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
四是加強自治強基。培育和發展服務性、公益性和互助型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到營商環境治理中來。通過發揮社會組織的專業服務優勢,調動群眾參與營商環境治理的主動性,讓他們積極投入到營商環境治理的行動中來,改變營商環境治理“群眾在看、干部在干”的現象,真正讓社會組織和人民群眾成為營商環境治理的主體之一,增強他們在營商環境治理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五是加強智治支撐。營商環境治理還需要充分發揮現代技術的支撐作用,走向智慧治理。實現智慧治理,就要充分運用互聯網、物聯網以及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推進基層營商環境治理體系架構、運行機制和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實現營商環境治理決策的科學化、治理的精準化和服務的高效化。因此,需建立“收集匯總、分析研判、分類交辦、辦結反饋、評價考核”的全鏈條運行機制,實現基層營商環境治理一體化運作,做到上下聯動和左右協同,達至智慧治理的整體高效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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