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監管辦法 規范可再生能源電量收購
發布時間:2024-03-20 15:42: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近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印發《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是對相關監管辦法的修訂。新辦法進一步規范電力市場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行為。
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包括保障性收購電量和市場交易電量。新修訂的《監管辦法》明確了保障收購范圍,要求電網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劃和規定要求,統籌建設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電網設施。電網企業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應加強協調,根據項目建設合理工期安排建設時序,力爭實現同步投產。如遇客觀原因接入工程無法按期投入運行,電網企業應通過臨時接入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接入并網。監管辦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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