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林業和公安部門建立九項協作機制 共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
中新網西安3月25日電 (記者 阿琳娜)記者24日從陜西省林業局獲悉,省林業局、省公安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涉林案件查辦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加強森林資源監管,維護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
陜西省林業局、省公安廳將建立“日常聯絡、聯席會議、信息共享、執法協作、行刑銜接、聯合督辦、綠色檢鑒、問題會商、聯合培訓”九項協作機制,構建“優勢互補、協同作戰,資源共享、合作雙贏”的執法工作新格局,形成打防管控并舉的工作合力。
《意見》中明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要加強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聯絡,明確責任領導、具體聯絡部門和聯絡員,負責雙方工作信息交流、協調各自內部機構等日常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除遇有重大、緊急事項之外,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邀請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相關部門參加,共同研判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形勢,協商解決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同時,雙方在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的基礎上,要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公安機關將護林員納入公安情報信息隊伍,不斷壯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抽調精干力量,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雙方要及時受理、認真審查移送的案件,加強證據材料移交、案件處理信息通報等工作。對于媒體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和上級督辦、批辦的案件,屬于行政違法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掛牌督辦,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掛牌督辦,確保涉林違法犯罪依法查處到位。如涉案證據需要林業主管部門檢驗、鑒定或出具認定意見的,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協調所屬檢驗機構開啟刑事案件檢驗“綠色通道”。
此外,雙方還要定期聯合開展執法培訓和執法研討,邀請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相關專家、高校教師學者及系統業務骨干,對證據收集、現場勘查、立案標準等業務知識進行全面培訓,并交流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經驗,提升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和辦案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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