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警方公布兩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
中新網徐州4月7日電(記者 朱志庚)近日,徐州市邳州以及賈汪區警方公布兩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件,一人被警方立案偵查,一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6日晚上,邳州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稱,2022年4月6日,邳州市鐵富鎮外地返鄉居民陸某某(女,32歲)在全員核酸檢測過程中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經查,陸某某往返于中高風險地區,在返回邳州后不向社區(村)報告,故意謊報行程、規避查驗,導致部分群眾成為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有傳播新冠肺炎嚴重危險。目前,陸某某已轉運至徐州市傳染病醫院隔離治療。
4月5日,徐州市賈汪區警方發布警情通報,2022年4月4日,賈汪區居民趙某某(男,46歲)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經查,趙某某從外地駕駛貨車進入徐州市賈汪區,未主動向社區報告,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出入商超、加油站等公共場所,并與他人家庭聚餐,導致部分民眾成為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有傳播新冠肺炎嚴重危險。4月5日,其妻王某某經核酸復檢也呈陽性。
陸某某和趙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邳州市公安局已依法對陸某某立案偵查。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分局依法對趙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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