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應對疫情影響 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政策
5月5日,遼寧省沈陽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通報沈陽疫情防控最新消息:為應對疫情影響,沈陽市實施社會保險綜合幫扶,部分行業階段性緩繳社保費。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水路運輸5類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3個月,緩繳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1年,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2022年12月31日前,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前期已預返還60%的按30%比例再進行補差,返還方式仍然采取“免申直返”。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無須申報,通過數據篩選和比對確定擬返還名單,經公示無誤后將資金直接返還到參保單位賬戶。不符合“免申直返”但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單位,可到參保所在區、縣(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
目前,第二批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數據篩選工作已經結束。將分兩筆進行撥付,總額為2.2億元左右。第一筆是預發放60%的企業和參保單位補差額30%,資金在7000萬左右;第二筆是大型企業按照30%,社會服務機構和其余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照90%(第一批數據篩選沒有篩選到的)進行撥付,資金在1.5億元左右。返還方式依舊是“免申直返”。
凡在沈陽市行政區域內(不含沈撫新區)工商注冊、正常經營且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同時符合3個條件的:2022年6月末用工數較2021年12月末用工數增加,與新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新招用人員按期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可以申請擴崗獎勵。每新增1人獎勵企業500元,上限為20萬元。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于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報。
凡沈陽市各類用人單位(含社會組織),同時滿足錄用年度或畢業五年內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條件的,可享受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其為高校畢業生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限按月予以補貼,最長可補貼12個月,每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由市人社部門統一認定。企業可攜帶有效資料,到各區、縣(市)人社部門申請,各區、縣(市)人社部門每半年受理一次企業申請。(總臺央視記者 李承澤)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