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信用卡亂象也是敦促金融機構“守信用”
據7月10日《中國經營報》報道,為規范信用卡業務,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明示銀行長期睡眠信用卡率超過20%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新增發卡、信用卡分期余額不得再分期等。
由于信用卡具有諸多優點,加之商業銀行積極推廣,近年來信用卡業務在我國飛速發展。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我國開立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共8億張,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0.57張。2008年到2021年,信用卡授信總額從9804億元增加到21.02萬億元。
信用卡快速發展,在為持卡人、發卡行以及消費增長作出積極貢獻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亂象,比如息費不透明導致亂收費,濫發信用卡造成大量“睡眠卡”,過度授信造成經營風險增大等。這些亂象不僅損害了持卡人的合法權益,也給發卡行帶來不小的壓力,甚至影響到信用卡業務的健康發展,消減了其對消費的推動作用。
不久前,有報道顯示,國內某商業銀行大量持卡人在網絡平臺上投訴自己在該行開辦的信用卡被擅自開通收費項目,每個項目每月收費8元~20元不等,一些人發現時已被收取兩三年甚至更久。而據銀保監會數據顯示,僅2021年第四季度,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就高達44968件,環比增長1.3%,占投訴總量的49.6%,可見信用卡亂象已然十分嚴峻。
此番通知正是在去年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吸收采納合理建議基礎上形成的正式文件,就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集中的諸多問題制定了較具針對性的監管規定。比如,針對息費亂象,通知要求金融機構切實提高息費管理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嚴格履行息費說明義務,以明顯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如果相關方面能有效促進這類合同規范擬定,將有望遏制亂收費和低息陷阱。
比如,針對濫發卡、重復發卡亂象,通知規定長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過20%,超過該比例的銀行不得新增發卡,同時要求銀行不得以發卡量、客戶數量等作為單一或主要考核指標,這些都可謂擊中要害。再如,針對過度授信亂象及風險,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合理設置單一客戶的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
從理論上來說,金融機構是根據持卡人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的服務和管理,但從現實來看,無論是侵害用戶權益,還是違反相關規定造成浪費和風險,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銀行自身可能存在“信用”問題。上述通知提出的監管新要求,是整治信用卡亂象的一把利器,有望倒逼金融機構信用卡業務回歸“守信用”狀態,這不僅有利于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提升金融機構的信用意識、規則意識,進而促使信用卡供需兩端實現雙贏。
接下來,期待職能部門的金融監管、銀行的信用卡服務及持卡人對信用卡的使用與維權,都能以上述通知要求為藍本,讓相關亂象早日得到遏制,讓相關金融業務的秩序得到更好維護。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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