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保助力企業紓困解難
中新網西寧8月4日電 (記者 孫睿)青海省醫保局4日對外發布,青海省對該省中小微企業正式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
據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青海省醫保局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印發《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青海省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
《通知》明確,自2022年7月起,各地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緩繳范圍內的企業可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強調,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地要及時維護信息系統,做好企業和職工參保繳費、企業緩繳等基礎業務信息共享,優化工作環節和操作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切實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
《通知》要求,要切實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中小微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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