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正式建立“林長+檢察長”合作機制
中新網天津8月12日電 (記者 王君妍)記者12日從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為有效發揮林長制和檢察機關職能,保護林草資源,近日,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林長辦公室)聯合市檢察院制定“林長+檢察長”協同工作機制。
據悉,“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推動林長制與檢察工作全面有效對接,在森林林地、公園綠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古樹名木、森林防火、林木病蟲害防治等綠化資源保護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形成保護發展林業和園林資源的履職合力。
“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建立包括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線索移送制度、工作會商制度、協作保障制度、聯合督辦制度、普法宣傳制度、聯合培訓制度八項工作制度。優化行政執法與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加大對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亂占濫用林地綠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野外違規用火、假冒林草種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等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據介紹,通過“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建立,將強化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公益訴訟案件,實現對受損公益的有效修復;推動實現生態系統完整性,明顯提升生態系統連通性,生物多樣性更加豐富,全面提升林林草資源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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