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通報7起涉疫典型案件 多人故意隱瞞行程被立案偵查
中新網大連9月5日電 (記者 楊毅)大連市公安局5日發布警情通報,本輪疫情發生以來,極個別人員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執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和社會秩序,編造傳播不實信息。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立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15起。
當日,大連警方通報了7起典型案例。
1.8月29日,多名大連涉疫人員在流調組多次耐心與其溝通的情況下,依舊故意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工作,嚴重妨害流調溯源,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上述人員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立案偵查。
2.8月31日13時許,甘井子區居民孫某(男,37歲)在革鎮堡街道某社區防疫檢查點,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持械毆打防疫工作人員,造成兩名防疫工作人員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中山區居民孫某(男,30歲,9月2日被確定為新增無癥狀感染者)、甘井子區居民王某(男,31歲)在明知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指揮部嚴格落實區域全員核酸篩查要求的情況下,多次不參加核酸篩查。目前,二人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處罰。
4.8月31日10時30分許,西崗區居民嚴某燕(女,53歲)在香爐礁街道某卡口,未攜帶出入證明外出,拒不配合社區工作人員登記,辱罵社區工作人員,且不聽臨場民警勸阻,辱罵民警,后被民警當場控制。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嚴某燕以阻礙執行職務受案調查。
5.8月28日16時50分許,金普新區居民于某(女,36歲)在本區核酸檢測采樣點未佩戴口罩并插隊,不聽執勤民警多次勸導,并對民警反復辱罵,后被民警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目前,違法行為人于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6.8月30日,甘井子區某網吧經營者徐某(男,32歲)在明知《大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指揮部令(第24號)》中要求全市網吧等公共場所暫時關閉的情況下,仍然擅自違規營業。徐某因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7.9月4日6時許,中山區居民劉某軍(男,37歲)在網上發布“武漢大白集結支援大連,已抵達大連機場”信息,經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核實,該信息為不實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劉某軍進行批評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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