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延長《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
發布時間:2022-10-12 15:16: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12日電 12日,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發布公告,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經研究決定,將《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沖期延長。
根據公告,為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規范網絡表演秩序,2021年文旅部印發了《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要求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從事演出經紀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同時,明確《辦法》實施前已從事網絡表演經紀活動的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可在《辦法》實施后的18個月緩沖期內取得經營資質,緩沖期內無經營資質不視為違反《辦法》相關規定。
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經研究決定,將《辦法》政策緩沖期延長至2024年2月29日。(完)
(責編: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