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乙球員周佳豪因暴力行為被停賽5場、罰款2.5萬元
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中國足球協會網站消息,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近日發布《關于對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周佳豪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指出,周佳豪在11月4日舉行的一場比賽中實施暴力行為,用頭撞擊對方球員頭部,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周佳豪被罰停賽5場、罰款人民幣2.5萬元。
2022年11月4日,中國足球協會乙級聯賽第十三輪場序第113場,丹東騰躍足球俱樂部隊與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江蘇鹽城昱豐足球訓練基地2號場地舉行。
當比賽進行到第86分鐘時,在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后,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隊18號球員周佳豪實施暴力行為,用頭撞擊對方球員頭部,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依據相關規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作出如下處罰:對泰安天貺足球俱樂部隊18號球員周佳豪予以停賽5場、罰款人民幣2.5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
圖片來源:中國足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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