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發出司法建議161份 廣東法院筑牢養老詐騙“防火墻”
一百六十一份司法建議斬斷伸向老人黑手
廣東法院聚力筑牢養老詐騙“防火墻”
□ 本報記者 章寧旦
□ 本報通訊員 吁青 陳康秀
“我經朋友介紹去了位于廣東東莞南城區某廣場的房地產公司,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共投資9萬元,結果幾個月后他們就人走樓空了。”東莞市民曾大爺回憶起被騙的經歷仍然懊悔不已。
原來,曾大爺通過朋友推薦,認識了該房地產公司老板劉某。劉某以高利息回報為利誘招攬投資者,謊稱投資資金用于廣東韶關車八嶺旅游區的投資項目,誘騙包括曾大爺在內的59名老年人,購買其虛構的投資理財產品共計230多萬元。此外,劉某還在互聯網上設立P2P融資平臺,吸收包括老年人在內的社會公眾投資款720多萬元。
今年3月,劉某被法院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并退賠案件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
案件審結后,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對全市范圍內已注冊的涉養老服務的市場主體,特別是涉養老投資、提供養老服務、保健食品或藥品的市場主體和相關廣告進行梳理和排查,對可能涉嫌違法犯罪的情況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違法線索。
這是廣東法院通過司法建議與職能部門聯合治理,堵住市場主體監管漏洞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投資理財詐騙、銷售詐騙等盯上了老年人,廣東法院根據審理老年人被詐騙案件情況,主動作為,精準發出涉及市場監管、養老保險、個人信息保護等多方面司法建議161份,切實阻斷詐騙老年人的信息鏈條,為斬斷伸向老年人的詐騙“黑手”發揮了積極作用。
強化投資項目監管
“不法分子以‘高回報’‘高收益’為誘餌,以理財投資公司、養生公司等名義在社會上公開運營,欺騙性比較強。”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葉穎說,這些人明目張膽開著門店,用高息利誘,或者是發放免費的雞蛋、面條和其他日用品等小恩小惠騙取老人信任。
如何監管這些投資理財、養老機構等容易高發詐騙老年人的市場主體呢?葉穎一直在思考。
曾大爺被騙一案審結后,東莞中院向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后者收到司法建議后,立即開展整治行動。《法治日報》記者從該局辦理法院司法建議的工作落實臺賬中看到,該局已通過集中排查、專項約談專營門店和各類商場的相關經營主體的形式,先后排查各類實體和線上的高風險企業和機構7000多家次,并建立了專門的涉老詐騙線索流轉和查辦臺賬。
“結合法院的司法建議,我們建立了風險管控名單,對臺賬中的問題線索逐一明確相關機構、企業的涉詐風險等級,進行分級分類處置,對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消費欺詐等違法行為,第一時間依法嚴格辦案,更好守護老年人‘錢袋子’。”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
葉穎建議,對于短時間內能獲得高回報的投資項目,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第一時間將情況告知子女,或咨詢相關政府權威部門,不要輕易簽訂養老或理財類協議,更不要輕易進行大額轉賬。
記者了解到,廣東法院針對養老詐騙高發領域的市場主體,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32份,把源頭治理作為整治養老詐騙的重要內容,加大對養老項目、投資理財項目等審核監管力度,通過與職能部門聯合治理,共同扎緊市場主體的監管籬笆。
守護老人信息安全
如今,銀發一族樂“觸網”,積極擁抱數字生活,老年人在網上花的時間越來越多。有關數據顯示,有超五成的老年人,每天上網時長超3個小時。
記者發現,由于老年人防范詐騙的意識與網絡知識還有所欠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通信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根據老年人關注個人健康、信息檢索能力弱、渴望情感關懷等特點,量身制作“劇本”,步步設套,騙取老年人錢財。
這些不法分子,第一步就是想辦法獲取與老年人相關的數據信息。前不久,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非法獲取老年人信息進行詐騙的案件。
2021年5月至7月,廣東某供應鏈科技公司工作人員張某,擅自登錄某營業部站長的賬號,在物流信息系統私自大批量查詢、獲取收件人快遞信息1700多條。張某將獲取的個人信息賣給進行養老詐騙的被告人甘某,獲利1.9萬余元。
甘某則伙同他人成立詐騙團伙,利用買來的老年人個人信息,冒充養生產品專家團隊,向老年人推薦“對癥”的“名貴藥材”,共詐騙935名被害人434.8萬元。
從化法院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處罰金人民幣52萬元,退賠案件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張某被另案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快遞員能輕易違規獲取收件人信息,可見公司保密監管方面存在漏洞。”案件承辦人、從化法院法官李靜敏告訴記者,結合審理甘某一案發現物流公司存在的信息安全隱患,從化法院隨后向涉案供應鏈科技公司發出司法建議書。
司法建議指出:公司對用戶信息的保密工作有漏洞,內部監管也不到位。建議對用戶隱私信息進行加密保護,杜絕通過不良途徑或制度漏洞采集、使用、傳播客戶信息。同時,加強內部監管,對快遞員實行資格準入、納入個人征信體系,對快遞從業人員進行用戶信息安全教育培訓,簽訂泄露信息的違約責任書,并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讓快遞從業人員意識到泄露、倒賣用戶信息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收到司法建議后,涉案公司法規部、安全調查部等部門立即展開核實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該公司還設立“安全官”和責任連帶機制等多種升級措施,建立起公民個人信息“防火墻”,阻斷犯罪鏈條。
結合承辦過的案件,李靜敏向廣大老年人建議:不要輕信推銷,不要輕易透露個人信息,發現個人信息被他人非法搜集時,要及時讓對方刪除,必要時可向工商、公安等部門舉報。
記者了解到,除了從化法院外,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等也積極作為,向電信、網絡平臺等行業和相關企業發出相關司法建議,建議加大對非法收集個人信息特別是老年人信息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切實阻斷詐騙老年人的信息鏈條。
加強社保法治宣傳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實現“老有所養”的重要制度,不少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關政策規定,以有關系代辦、違規辦理“養老保險”為名,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犯罪。
今年5月,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假借認識社保工作人員詐騙老年人的案件。
被告人徐某謊稱認識社保局工作人員,有“特殊渠道”能夠通過補繳方式辦理社會養老保險。2018年至2020年期間,徐某通過提供虛假社保人員微信,騙取老年人廖某信任,并以社會養老保險連續購買、“交多領多”,購買新房領取補助金以及補稅退稅、請客送禮等伎倆,先后分20余次騙取廖某錢款共計188萬余元。2021年3月,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今年5月,徐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
“本案是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為謊稱認識社保局等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可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騙取老年人的保險費、材料費、好處費。”案件承辦人、順德法院法官吳瑞青說。
吳瑞青在辦案中發現,不少老年人本應通過人社部門了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但總以為“特殊渠道”更快捷,最終導致錢款被騙、個人養老保險斷繳。
結合此案,順德法院向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查找在貫徹落實養老保險政策過程中工作機制是否存在漏洞或不規范之處,深入社區、村居進行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方面的宣傳,鼓勵引導符合辦理條件的人員盡早辦理手續,對不符合條件人員做好釋法工作,重點針對代辦“養老保險”等典型詐騙手段進行普法宣講。
順德區人社部門收到司法建議后,立即對社保經辦業務進行了核查,并展開區、鎮街、村居三級聯動的社保政策宣傳,及時向社會公示補繳社保費用政策、流程、方式等信息,定期向公眾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信息。
吳瑞青提醒老年人:在辦理養老、醫療保險時,應通過相關部門、社區、村委會和正規網站等了解國家和當地政策規定,到相關部門按照程序依規辦理,不要輕易相信他人能代辦養老保險而把費用交給他人。明知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不要企圖通過“找關系”“走后門”方式違規辦理,不要輕信通過熟人可以省錢等謊言,避免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數據顯示,廣東法院今年共審結以代辦社保等幌子詐騙老年人的案件達17件,占9.5%,全省法院共向各地人社局發出關于宣傳社保政策規定的司法建議15份。
此外,自今年4月以來,廣東法院已組織進社區普法活動483場。同時發布典型案例52個,各類反詐新聞報道網絡總點擊量達1.8億次,多方位、立體化的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全民反詐氛圍。(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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