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聯合發布十六條措施 推動知識產權合作發展
中新網深圳2月23日電 (朱族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23日聯合發布《關于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簡稱《十六條措施》)。
據悉,《十六條措施》重點聚焦推動深港知識產權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香港知識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支持知識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建設;共建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等方面,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在聚焦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方面,《十六條措施》圍繞建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機制,推動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小組,強化前海深港知識產權保護跨境協作、深化前海知識產權陪審員機制、吸納香港知識產權領域仲裁員等,形成深港聯動的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服務體系。
在聚焦創新主體方面,《十六條措施》激發企業、機構、團隊、個人等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如鼓勵龍頭企業與香港高校及研發中心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支持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知識產權數字化服務、開展深港知識產權跨境服務、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等。
在吸引香港知識產權在前海轉化運用方面,前海支持龍頭企業與香港高校及研發中心聯合設立技術轉移中心,給予運營費50%的資助,每年最高100萬元;前海企業與香港高校、研發中心通過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合作,每年最高可獲50萬元支持;獲得國家、省級知識產權賽事三等獎及以上的香港團隊落地前海創業,可獲10萬元獎勵。
在推動知識產權跨境服務體系建設方面,香港及國際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落戶前海,最高可獲200萬元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利用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為香港企業和香港居民提供知識產權存證、監測、取證等服務,每年最高獎勵20萬元;在前海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就業滿2年的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資格的,每人獎勵10萬元,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每人獎勵5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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