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第八檢察廳負責人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最高檢發布
“3·15”檢察機關食品藥品安全
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回應社會關切,推進訴源治理
3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3·15”檢察機關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有哪些突出特點?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去年成效如何?下一步還有哪些重點部署?最高檢第八檢察廳(也稱公益訴訟檢察廳)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簡要談談2022年度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成效和亮點?
答:2022年,我們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和加強藥品監管工作批示精神,始終把解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全年立案辦理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20341件,督促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741.1噸,同比上升62%;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偽劣食品196.4噸,同比上升7.7倍;督促查處銷售假藥和走私藥品539種共1.4噸;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藥和走私藥品200種共0.7噸。主要做了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是深入推進“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堅持把線上線下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作為工作重點,2020年以來共辦理相關食品藥品領域案件31400余件。二是持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藥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加大藥品安全公益訴訟辦案力度,努力提升辦案質效。三是針對抗(抑)菌制劑產品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標簽說明書不規范、虛假宣傳等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項監督活動,辦理此類案件2400余件。四是持續推動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對2020年至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案件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全面梳理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制度完善奠定基礎。
二、請問本次發布典型案例有什么突出特點?
答:最高檢本次發布檢察機關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1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領域案件8件,藥品安全領域案件2件。這批典型案例的特點有:
一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關注解決食品安全領域新業態出現的新問題,為擴大消費提供法治保障。各級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在履職過程中,緊盯經濟社會發展熱點,不斷更新觀念、開闊視野,敏銳發現新情況,及時解決新問題。本次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有5件是針對新業態或新問題。如,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社區團購食品安全隱患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針對社區團購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通過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并以點帶面推動行業治理,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外賣餐飲包裝不規范封簽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針對外賣餐飲包裝不規范封簽問題,督促行政機關加大對地方標準實施的監督檢查力度,推動網絡餐飲服務安全管理規范落地適用,切實保護消費者用餐安全。
二是做實新增法定領域,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于2022年9月修訂通過,明確規定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各級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關于公益訴訟有關規定,提前謀劃部署,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對某畜牧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雞蛋因飼料加工裝置混用導致檢出含有氟苯尼考成分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對劉某等29人屠宰、銷售未經檢疫的病、死牛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為各地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做實新增法定領域提供示范和引領。
三是豐富完善履職手段,以系統思維推進訴源治理。各級檢察機關堅持系統觀念,綜合運用提出檢察建議、召開聽證會、跟進監督“回頭看”、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多種方式推動公益損害問題得到切實解決,同時探索形成從個案辦理到系統治理的訴源治理模式,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機制,從根本上堵塞漏洞、解決問題。如,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檢察院訴李某強等人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綜合運用公益訴訟檢察、刑事檢察等多種職能手段,探索行政公益訴訟與行政執法銜接配合、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雙向互動的辦案模式,提升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保護力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訴某畜牧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民事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將合規整改情況作為提出懲罰性賠償具體數額的考量因素,激勵企業落實合規整改承諾,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促進企業健康長遠發展。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醫療美容機構違法經營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機關以辦理個案為契機,推動相關行政機關對轄區內醫美行業進行專項治理,引導從業者依法規范經營。
四是持續強化協同共治,最大限度集聚公益保護合力。各級檢察機關牢固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在注重與行政機關協作配合的同時,積極借助社會各方力量,充分發揮“益心為公”志愿者檢察云平臺的作用,讓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始終服務群眾、貼近群眾。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檢察機關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協作配合,如江西省龍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向龍南市人民檢察院移送當地蛋糕店銷售含有金銀箔粉蛋糕的案件線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針對跨省域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白酒的違法行為,支持并促成川渝兩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聯合起訴,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在“益心為公”平臺上發現志愿者提供的案件線索,并在辦案中通過志愿者面向廣大消費者開展問卷調查,為監督辦案提供參考;江蘇省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在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對養老機構食品安全問題履行職責后,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整改情況的評估認定。
三、實踐中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中懲罰性賠償適用情況如何?
答:建立食品藥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的重要制度安排。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明確檢察機關辦理食品藥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可以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據統計,2020、2021兩年時間里,全國檢察機關食藥領域提起民事公益訴訟3200余件。其中,提出懲罰性賠償訴求的占起訴案件總數的80%以上,人民法院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的案件占已作出生效裁判案件的99.1%。此次發布的案例中,5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并得到法院支持。如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在飲料中非法添加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檢察院起訴屠宰、銷售未經檢疫的病、死牛肉兩個案件中,檢察機關針對違法行為人主觀過錯嚴重、違法行為時間長、社會影響惡劣等情形,提出了銷售數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
發布這批案例,目的是引導各級檢察機關深刻領會2021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共同印發《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座談會會議紀要》的有關指導意見,針對案件具體情形,準確把握懲罰性賠償適用條件,真正實現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加大違法者的成本、對潛在的違法者起到警示震懾作用的制度目的。
四、2023年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工作有哪些重點舉措?
答:2023年,我們將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完善公益訴訟制度”部署要求,持之以恒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能動履職,推動訴源治理,切實提升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質效,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積極服務鄉村振興戰略,落實好“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指導各級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辦案力度,破解農村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二是深化抗(抑)菌制劑非法添加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協同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推進行業訴源治理。三是持續深化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研究提出辦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案件的具體指導意見。四是構建符合領域特點規律的公益訴訟檢察業務框架體系,系統總結梳理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的實踐經驗,逐步形成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辦案規范指引,推動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最高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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