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第四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 有力助推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更好地學習理解和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制定的主要考慮?
答:《意見》圍繞黨的二十大關于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重要部署,結合檢察履職實際,立足“四大檢察”職能,提出了6個方面21項具體的工作要求,涉及網絡立法、執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隊伍建設等方面。最高檢印發《意見》主要有以下三個考慮: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不斷增強做好網絡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強新時代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提出新任務新要求,突出強調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前不久發布的《新時代的中國網絡法治建設》白皮書,系統總結了新時代網絡法治建設的理念和實踐,為我們今后工作提供了指引。《意見》的印發是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在新起點上做好網絡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堅持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進程中,在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總規劃中,在全面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總部署中謀劃和推進網絡法治工作,以更高質量的檢察履職為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使人民群眾在網絡時代有更多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主動適應網絡數字時代形勢要求,更好地維護網絡空間安全、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網絡安全和發展是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的重大戰略問題,檢察機關在其中承擔著重要的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意見》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發展理念,統籌把握安全與發展、國內與國外、打擊與保障、懲治、預防與治理等關系,要求檢察人員適應網絡時代之變、人民之需,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法治在網絡空間治理中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清朗的網絡生態。
三是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要求,努力提升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層次水平。黨的二十大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作出全面部署。進入新發展階段,對照黨中央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在理念、能力、機制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立足“四大檢察”職能,在更高的起點上謀劃部署今后一個時期網絡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內容,全面加強檢察履職領域的網絡立法、司法、執法、普法工作,有力推進網絡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推動法律監督在網絡空間提質增效。
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中央政法委將打好維護網絡安全陣地戰作為今年政法機關重點工作。面對安全形勢新的變化,檢察機關將如何履職盡責,切實擔起維護網絡安全責任?
答:網絡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影響著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等各領域安全。維護網絡安全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近年來,隨著網絡空間的拓展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網絡安全呈現出許多新形勢新特點,對檢察履職辦案提出了新要求。為此,檢察機關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發揮司法辦案職能,聚焦三個方面安全形勢重點推進、持續發力。
一是聚焦捍衛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堅決打擊利用網絡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維護網絡政治安全是檢察機關首要政治任務。檢察機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政權、間諜竊密等犯罪活動,依法嚴懲利用網絡實施的暴力恐怖、邪教破壞等犯罪,堅決捍衛國家安全。
二是聚焦維護網絡系統安全、數據安全,依法嚴懲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犯罪。隨著數字化社會發展,數字技術在產生社會效益的同時,也加劇了數據使用風險,進而危及社會公共安全。檢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懲網絡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民生重要領域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犯罪。依法嚴懲針對我國重要信息系統、竊取關鍵數據,以及其他泄露、非法獲取、非法利用數據犯罪。推動壓實網絡運營者、數據處理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數據安全保護義務,筑牢網絡數據安全屏障。
三是聚焦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鏈條懲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犯罪。當前,傳統犯罪迅速向網絡空間蔓延,加之網絡平臺、技術工具的加持效應,社會危害不斷放大。檢察機關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犯罪,依法從嚴懲治,全鏈條打擊背后的網絡黑灰產,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比如,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高發態勢,檢察機關要結合“斷卡”“斷流”“拔釘”等專項行動,依法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認真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同聯動,推動構建“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管控體系。又如,針對“網絡暴力”嚴重污蝕網絡生態、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情況,檢察機關要依法嚴懲“網絡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相關犯罪,深挖背后的產業鏈利益鏈,嚴厲打擊“網絡水軍”造謠引流、輿情敲詐、刷量控評、有償刪帖等行為涉嫌的相關犯罪,協同整治“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加強典型案例發布曝光,凈化網絡輿論環境。
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字經濟。前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對未來一段時期數字經濟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檢察機關將如何通過高質量履職為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答:數字經濟是數字時代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引擎。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保障,需要檢察機關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數字市場公平競爭和數字產業創新發展,因勢而為、能動履職。
一是依法促進數字市場公平競爭。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離不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檢察機關要依法平等保護數字經濟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利用網絡發布負面不實信息詆毀企業商業信譽、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的懲治力度。加大對電商消費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主體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立足檢察職能,依法穩妥探索推進反壟斷公益訴訟,防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數據算法優勢實施壟斷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打擊治理刷單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維權、虛假廣告和惡意搶注商標、域名、深度鏈接等不正當競爭活動,維護數字市場公平競爭的良好秩序。
二是依法保障數字產業創新發展。數字經濟發展必須堅持創新引領,促進數字技術在經濟社會各領域廣泛深入運用。檢察機關要突出加大對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網絡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大力加強對企業數據產權的司法保護,推動數字技術成果的創新發展和轉化。同時,還要高度關注“元宇宙”、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新技術新業態所涉及相關法律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綜合研判,準確把握創新發展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既保護創新發展,又有效防范各類風險疊加演變。
三是積極推進網絡數字領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數字經濟時代,大部分企業的業務都涉及海量的數據、豐富的場景以及復雜的算法,完全依靠外部監管難度非常大,內部合規管理顯得更為重要。檢察機關要以全面推行企業合規改革為契機,積極探索在網絡數字領域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和落實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合規管理的制度機制,有效預防網絡違法犯罪。同時要積極探索以事后合規整改促進事前合規建設,推動網絡監管部門、互聯網企業共同研究制定數據合規規范指引,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問:黨的二十大強調,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議這項工作。那么,檢察公益訴訟如何在網絡治理中發揮獨特作用?
答: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以來,檢察機關就將網絡治理作為重點新領域之一,積極探索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比如針對網絡餐飲食品安全、“二選一”不正當競爭、利用互聯網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等提起公益訴訟,取得積極效果。2021年以來,新制定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新修訂的反壟斷法都規定了公益訴訟條款,檢察機關將上述新增法定領域作為工作著力點,依法穩妥加大公益訴訟力度。2021年各級檢察機關共辦理上述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約2.9倍;2022年共辦理6400余件,同比上升約2.8倍,成效明顯。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不少代表委員對網絡治理領域公益訴訟工作高度關注、寄予厚望。檢察機關要堅持把網絡治理作為公益訴訟服務國家治理的重要切入點, 聚焦侵害眾多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侵害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危害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突出公益損害問題,統籌運用各類監督方式,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通過民事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方式追究相關民事主體公益損害責任。對于承擔一定公共管理職能和重要社會責任的網絡運營者、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積極探索民事公益訴訟監督方式,夯實平臺社會責任,督促和支持企業規范有序平穩發展。同時,建立健全公益訴訟檢察與刑事檢察銜接協作機制,利用大數據賦能,打破業務條線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對網絡違法犯罪全鏈條打擊、一體化治理。
問:網絡數字時代轉型發展,驅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方式的根本變革,也必然對檢察履職模式帶來深刻影響。檢察機關如何順應時代變化,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檢察工作模式和路徑,努力把法律監督的動能轉化為網絡治理的效能?
答:黨的二十大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面對網絡數字時代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檢察機關積極探索適應時代發展需要、體現網絡法治、數字法治要求的履職監督模式,以檢察工作現代化融合助力網絡法治的現代化。
一要堅持綜合履職,這是適應網絡數字時代規則融合風險交織的必然要求。網絡數字時代,規則制度相互融合,矛盾風險相互交織,對其治理必然是一個多方協同、參與的系統性工程。檢察機關要堅持系統觀念,全面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推動在網絡數字治理領域不同檢察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證據轉換、人員協作、會商研判,注重各類政策的銜接把握,厘清民事、行政、刑事的法律界限,研判各類風險矛盾的綜合處置,以檢察綜合履職的整體效能實現對網絡空間、數字經濟的綜合司法保護。
二要堅持一體履職,這是適應網絡數字時代犯罪跨域人員涉眾的必然要求。與傳統犯罪相比,網絡犯罪案件跨域性、涉眾型、鏈條化等特征更為突出。檢察機關要發揮自身一體化優勢,探索網絡犯罪重點罪名的集中統一辦理,加強縱向指揮和橫向協作,建立案卷遠程調閱、證據遠程調取、訴訟當事人遠程訊(詢)問等制度,推動人員分類分層處理和涉案財物及時處置,形成打擊治理網絡犯罪的內部合力。
三要堅持智慧履職,這是適應數字時代信息技術迭代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檢察機關在司法辦案中,要注重加強辦案與技術的融合,利用數字技術的融合運用提升發現、審查、認定網絡犯罪案件證據的能力,規范案件辦理流程,提升辦案質效。另一方面,要深入落實數字檢察戰略,強化對網絡犯罪案件業務數據的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系統利用,加大對監督模型設計研發,實現個案辦理式監督與類案治理式監督并重,推動網絡數字領域法律監督提質增效。(最高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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