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騙保有獎勵,國家醫保局累計兌現703萬元
本報北京6月9日電 (記者李丹青)記者從國新辦今天召開的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國家醫保局把加強醫保基金監管作為首要任務,初步構建起了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截至2023年4月,累計檢查定點醫藥機構341.5萬家次,處理162.9萬家次,追回醫保資金805億元。同時,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累計兌現舉報獎勵資金約703萬元。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顏清輝介紹,醫保基金監管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定點醫藥機構“跑冒滴漏”現象依然普遍,騙保手段更趨隱蔽,監管難度不斷加大。同時,異地就醫結算、互聯網+醫保服務、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等改革措施的推進,對建立健全基金監管制度和辦法提出了新要求。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明確通過飛行檢查、專項整治、日常監管、智能監控、社會監督等多種監管方式,做實常態化監管,打好監管組合拳,成體系地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工作。
據介紹,國家醫保局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全面推進舉報獎勵制度的落實。2018年以來,僅國家醫保局接到的各類舉報投訴線索就達到3.6萬余件,全國根據線索核查,共追回資金約17億元。
“隨著部分騙保行為由臺前轉向幕后,逐漸向專業化、團伙化、區域化違規行為轉變。這種情況下,僅僅依靠醫保部門單方面的力量,很難發現這些‘穿上隱身衣’‘躲進青紗帳’的變異騙保行為。”國家醫保局基金監管司司長蔣成嘉說。
為進一步調動群眾舉報的積極性,2022年下半年,國家醫保局聯合財政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了舉報獎勵制度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以及獎勵的原則、條件、標準等內容,把獎勵最高金額由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并設置了最低200元的獎勵金額下限。“當然前提是舉報行為要查實。”
據悉,舉報獎勵制度在發動社會力量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方面發揮了積極重要作用。目前,全國大多數省份均建立了舉報獎勵制度,營造了基金監管社會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廣大群眾監督意識不斷提升,積極參與醫保基金監管,各地舉報獎勵人次、獎勵發放金額、查處違規金額逐年增加,社會監督對打擊欺詐騙保的作用日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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