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布《鄉村振興促進條例》 將社會工作人才發展納入地方立法
中新網銀川10月31日電 (記者 楊迪)記者31日從寧夏民政廳獲悉,近日審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聚焦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將社會工作人才發展納入地方立法,為社會工作人才深度融入鄉村振興提供政策法規支撐。
《條例》明確,寧夏建立健全鄉村人才振興長效機制,完善人才培養、引進、管理、激勵制度,培育本土人才,引導城市人才下鄉,推動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法律、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服務鄉村,打造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鄉村人才隊伍,保障鄉村人才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職業發展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各級人民政府及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等部門應當搭建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平臺,培育農村社會組織、鄉村振興志愿服務組織,為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提供指導、幫助。鼓勵社會工作機構到鄉村開展困難救助、權益維護、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專業化服務。
近年來,寧夏民政廳聚焦激發社會工作助力鄉村振興活力,自2021年以來,統籌整合政府購買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事務等4大類服務資金1.1億元,實施社會工作服務、社區公益創投、志愿服務組織培育、農村幸福家園等服務項目500多個,為農村“三留守”人員、特困人員、困境兒童等10類困難群體,提供照料護理、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資源鏈接等服務5萬余次,受益人群30萬人次。寧夏民政廳還接續實施民政部社會工作人才“三區計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累計選派333名社工人才到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區)開展服務,參與實施鄉村振興幫扶項目100個,助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未成年人保護、殘疾人關愛、心理健康、公益慈善等多領域社工人才扎根鄉村、賦能鄉村,投身鄉村振興實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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