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快遞小哥”被“大件貨”難住
■ 視點
隨著北京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逐步規范,郵政寄遞等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三輪車按規定正在更換為合規車輛,并掛京C號牌。不過,據北京廣播電視臺報道,有“快遞小哥”反映,他們在積極響應政策的同時,也遇到了一些難處。原來,交規規定,快遞車輛限高1.5米,如在快遞車頂棚上放置物品就屬于“超高”。但一些體積較大的快遞件,電動三輪車車廂裝不進去,綁在快遞車頂棚上超限后又會被交警查處。一些快遞員也反映,按公司要求,這些大件物品也得由這些“小件配送員”來送。
毋庸諱言,推進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綜合治理工作,是一件提升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實事。在此過程中發現的一些新問題,也要予以針對性解決,相關工作才能順利開展。作為城市服務業的重要力量,走街串巷的“快遞小哥”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不應該讓他們陷入“兩難”境地。
當然,經驗表明,一項新政策即便考慮得再周全,也很難做到面面俱到。一項好的政策要在落實過程中效果“不打折扣”,也需要各相關方共同磨合。但一個基本原則是,新增成本不能輕易轉嫁給個體。
從報道來看,“快遞小哥”之所以陷入如此“兩難”境地,原因之一是部分快遞企業未設置專門的車輛運送大件物品,卻要求“快遞小哥”進行派送?!翱爝f小哥”只能選擇在電動三輪車車頂放置“大件貨”,并選擇避開交警執勤時間送件,面臨來自快遞公司和執勤交警的雙重壓力。
就此去看,破解這一困境的途徑,顯然還要從快遞企業入手:快遞企業不妨多體諒“快遞小哥”們的難處,將小件大件分類派送,同時改變相關績效考核機制。而對相關企業因此增加的運營成本,政策方面能否有一些指導性意見與建議。推進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綜合治理工作當然勢在必行,但各方若都能主動顧及諸如“快遞小哥”被“大件貨”難住這樣的小細節,一項好政策就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蘇士儀(媒體人)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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