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謠言成為“信息余震”
李英鋒
據報道,甘肅省積石山縣發生6.2級地震以來,當地嚴厲打擊與地震有關的謠言信息,對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共依法行政處罰造謠網民11人、批評教育105人。(12月24日新華社)
“災害生,謠言起”,以往的事實證明,災害大概率伴隨謠言,且災害越重,災害波及面越廣,引發的關注和同情越多,謠言就越多越亂,這幾乎成了一種“規律”。積石山地震發生后,形形色色的謠言如影隨形——“某地還有一次8.2級的劇烈余震”“兩點多還有個大余震”“搜救犬救出36人,重返廢墟時發生坍塌不幸被埋犧牲,消防員救出它時內臟都被壓爛了”……
震后各種謠言產生的動機不同,有的為嘩眾取寵,賺取眼球和流量;有的屬于惡搞,屬于借災取樂;有的添枝加葉,煽風點火,甚至渾水摸魚,詐騙錢財;有的捕風捉影,根據道聽途說胡亂臆測。不論謠言因何而起,都會誤導公眾,甚至引發社會恐慌,擾亂災區秩序,不利于抗震救災工作的開展,都會給抗震救災幫倒忙。
遏制涉震涉災謠言,須祭出法治快拳重拳。涉震涉災謠言踩踏了法律底線,甚至涉嫌犯罪,公檢法等部門必須加強對謠言線索的監測,提升對謠言的靈敏度,依法對造謠者甚或傳謠者快反應、快調查、快懲戒、快曝光,使之付出必要的法律代價,同時把謠言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如此,造謠傳謠的風險性就體現出來了,成本就提升了,打擊謠言就有了剛性,能夠產生很強的懲戒、震懾、警示、教育、拒止效應,有利于引導人們增強自律意識,看清并恪守法律底線,遠離并抵制謠言。積石山地震發生以來,甘肅等地的公安機關及時出手,查處了一批涉震涉災造謠案件,讓謠言止于法,讓公眾正視聽,當能起到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除了公安機關,多家媒體也針對一些涉震涉災謠言積極發布、傳播辟謠信息,媒體的責任感以及反應速度令人欣慰。遏制謠言就需要這種快速反應、全面參與的辟謠動作。當一些謠言已經率先起跑,偷偷起跑,到了真相的前面,掌握權威話語權的媒體、政府有關部門應該迅速跟上,甚至加速反超,在第一時間澄清謠言、控制謠言、封殺謠言。
這有賴于政府有關部門對網絡信息以及其他渠道傳播信息進行全面監測和甄別,及時發現、預警謠言或其他不實信息;有賴于媒體、政府信息發布部門、通信運營商以及微信、QQ等即時通信程序的運營企業共同建立快速辟謠反應機制,共同承擔辟謠責任。政府、媒體等還應針對社會關切主動加強與地震等災害有關的科普宣傳教育,及時發布各類震情信息,讓科學和真相跑到謠言前面,讓公眾心中有數,從而堵住謠言滋生的漏洞,壓縮謠言的生存空間,在防謠治謠過程中掌握主動。
遏制災害謠言離不開公眾的參與,不信謠、不傳謠也是抗震救災。我們冷靜理性地關注災情,表達同情,傳遞愛心,守住底線,不盲目信謠傳謠,更不制造謠言,也不發布傳播未經核實的信息,為抗震救災創造一種健康清朗的輿論環境,不讓謠言成為“信息余震”和次生災害,就為抗震救災貢獻了一份力量。(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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