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簽署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行動方案
今天(12月25日)上午,京津冀三地在雄安新區共同簽署了《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行動方案》,并共同發布系列協同創新成果,以務實舉策推進京津冀三地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
《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行動方案》,重點是實施5大行動共16條具體舉措,其中包括:實施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協同提升行動、實施三地港口協同發展互聯互通行動、實施金融創新協作發展行動、實施產業融合發展協作推進行動、實施資源 便捷流動協同促進行動,明確了今后推動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京津冀三地共同發布的“1+5+18”系列協同創新成果,即1個《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報告》、5個分領域專題報告和18個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制度創新案例。
《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報告》梳理總結了三地自貿試驗區在貿易投資、產業發展、通道物流、政務服務、要素流動等5個方面協同發展的制度創新成果。
5項分領域專題報告分別是《京津冀跨境貿易營商環境一體化的報告》《京津冀海關協同推進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便利化的報告》《京津冀深化政務服務協同合作的報告》《京津冀聯合編制〈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指引〉的報告》《中國(河北)自貿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跨省市共建“一二三”發展模式的報告》,總結了近年來相關領域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中取得的成效。
京津冀三省市推出了18項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制度創新案例,其中,北京市6項,天津市6項、河北省6項。 (總臺記者 萬靈 宋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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