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長期以“華誼”之名在網絡上大肆招募練習生?近日,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一)、北京華誼兄弟聚星文化有限公司(原告二)一紙訴狀,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芊夜(大連)文化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大連名仕華納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其相關侵權行為,并索賠1000余萬元。其中,原告一、二為關聯公司,被告二至六5家公司為同一法人。4月21日下午,該案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
【解說】庭審過程中,訴辯雙方對侵權主體的認定存在異議。
【現場音】原告代理律師 上官凱云
2021年7月6日,原告二得知有公司冒充原告的名義,開展練習生招募活動。經核查,我方發現,被告一至被告六以原告的名義在互聯網平臺線上以及線下的經營場所中,使用原告的注冊商標,大規模地開展練習生招募,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所開展的練習生招募活動,與兩原告存在一定的關系。
【現場音】被告一至六代理律師 孟強
經被告原法定代表人核實,發現系由他人冒用被告一的名義注冊了相應的公眾號,進行了原告所述的宣傳行為。因此我們并非是實際侵權人,不應當承擔原告所主張的任何侵權責任。
【解說】提供技術支持的平臺方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原告認為,被告七所經營的抖音平臺中存在假冒華誼兄弟的侵權賬號,被告卻未及時采取相關的措施,構成幫助侵權,應當一并承擔連帶責任。
【現場音】被告七代理律師
我方僅系抖音平臺的運營方,涉案的視頻是由相應的抖音賬號主體創作并發布,我方并非涉案視頻的創作者,也不是發布者,因此不是本案被訴侵權行為主體。我方已經在提示用戶不得發布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內容,盡到了事前的提示義務,我方平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解說】此外,雙方還對賠償金額的標準進行舉證質證。原告認為,被告在相關練習生招募的宣傳材料中使用原告的標識及經營信息,并借此收取費用獲利,且在得知原告開始維權的事實后,非但沒有刪除侵權內容,還讓侵權行為變得更加隱蔽,因此主張給予被告懲罰性賠償。
【現場音】原告代理律師 戎朝
(原告)發現侵權以后,在2021年7月26日發布了一封嚴正聲明,7月28日,(被告)他對自己已經發布的文章進行了編輯,加了一行字。華誼兄弟時代練習生招募要求如圖,報名可私信詢問聯系方式,這說明他的侵權行為一直在持續,并沒有停止,只是從公開變成了私信方式。
【現場音】被告一至六代理律師 孟強
被告一至被告六根本沒有從事任何侵權行為,對于賠償和計算方法,那么同此前的質證意見我們認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侵權行為都不是我們被告一到六的,對賠償問題應該沒有。
【解說】在法庭調解環節中,因原告拒絕而未開展調解。該案將擇期宣判。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