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多4月28日電 (記者 余瑞冬)加拿大一部新的旨在對互聯網流媒體進行規管的《在線流媒體法》于4月27日獲參議院通過,并在當晚獲總督御準,從而正式完成立法。
這部法律要求在線流媒體服務需確保加拿大的故事內容及音樂得到廣泛傳播。這意味著,Netflix(網飛)、Amazon(亞馬遜)、Spotify(聲田)、YouTube(優兔)等諸多在線流媒體服務商必須投資或付費支持加拿大故事及音樂節目的創作、制作和發行傳播。
加拿大的廣播電視規管政策見于1991年頒行的《廣播法》。《在線流媒體法》將相關規管政策擴大到了數字領域。
加拿大執政的自由黨政府在2022年2月初向國會提交該法案,以作為對《廣播法》的完善和補充。當年2月至6月眾議院完成該法案三讀,隨即交由參議院審議。
該新法的推出不乏爭議。主要反對黨保守黨批評其有損言論自由。YouTube及其母公司谷歌等科技企業曾公開反對該項立法。參議院亦曾要求眾議院對法案作出多處修改。
加拿大的廣播政策由廣播電視和通訊委員會(CRTC)監管。《在線流媒體法》賦予CRTC新的權力,包括對違反《廣播法》的人或企業實施經濟處罰。
下一步,加政府需向CRTC提供指導,并由該機構負責該法的實施。當局將為后續具體措施展開公眾咨詢。CRTC方面表示,將建立一個現代化的監管框架,但無意規管內容創建者及其內容。
據加官方數據,廣播、視聽及音樂行業在2019年共為加拿大國內生產總值(GDP)貢獻了約140億加元,創造逾12.6萬個就業崗位。(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