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8日電(張鈺惠)近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區中有烈犬撕咬女童,致其全身多處咬傷及右腎挫裂傷。女童被撕咬的視頻在網絡上廣泛傳播,現場畫面觸目驚心,其傷口甚至讓會診醫生“不能直視”。10月18日,四川省公安廳向媒體透露,黑色羅威納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女童傷情及案件進展牽動著一眾網友的心,相關話題持續登上熱搜榜,其中,不文明養犬的問題廣泛引發了網友們的憤慨。“我家狗不咬人”,輕飄飄一句話,讓怕狗人士的不安全感加劇,狗傷人的事件更屢屢發生。
牽狗的繩,到底該緊握在誰手里?烈犬失控給女童及其家人造成了嚴重傷害,但說到底,不文明養犬造成的惡劣后果最終應由人承擔。即便認為自家狗“脾氣好”“沒有攻擊性”,即便將狗視作朋友和家人,養犬人也要意識到,脫離人控制的狗具有致傷風險,尤其是烈性犬、危險犬。圖省事、存有僥幸心理,甚至道德綁架他人的養犬人,理應為狗傷人的后果埋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各地方還出臺相關規定,分區域、分犬種管理犬只,例如,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農業農村局曾發布通告,將羅威納犬等38種犬只,列為在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品種。
養犬規范寫進了法律法規,狗咬人慘案為何依然頻發?沒有得到貫徹執行是關鍵。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不得到處罰、沒付出代價,慘案就永遠不會停止。有關部門應加強法律法規執行力度,社區、物業等力量則要做好社區管理工作,避免“踢皮球”“和稀泥”等鴕鳥行為,推動文明養犬成為日常和共識。
生命里沒有那么多“如果”,不能總在悲劇發生之后才討論“犬患”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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