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日電 (王夢瑤)中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1日發布新修訂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下稱《資本辦法》),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這一銀行業風險管理基礎性制度的“更新”有何考量?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金融形勢和商業銀行風險特征變化,資本監管面臨一些新問題;國際方面,也必須適應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巴塞爾Ⅲ改革最終方案》,按要求實施相關監管標準。
因應這些變化,修訂后的《資本辦法》既立足于中國銀行業實際情況,又結合了國際監管改革最新成果。
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是其特點之一。據了解,中國有4000多家銀行業機構,其資產規模、業務范圍、資本結構、風險水平存在很大差異。《資本辦法》按照銀行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將之劃分為三個檔次,分別匹配不同資本監管方案。
但差異化資本監管,并不意味著降低資本要求。
北京農商行風控業務首席專家、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劉莉分析稱,此舉旨在使資本監管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相匹配,既能確保大型銀行資本充足率,也能適當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使之在保持穩健經營的前提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形成各自優勢和特色。
在完善監督檢查要求方面,《資本辦法》亦透露出“立足國情”和“接軌國際”的雙重考量。
浦發銀行風險業務總監兼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張寶全表示,《資本辦法》的修訂全面落地國際最新通行資本計量方法和監管要求,充分體現了中國實際經濟金融環境和銀行業經營特點,設計了符合行業現狀的差異化監管體系;在計量方法的選擇和標準、參數的制定上,也體現了中國金融資產的風險特質和風險水平。
完善銀行業資本管理規定,對實體經濟發展亦是個好消息。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資本辦法》致力于強化資本的“指揮棒”作用,引導商業銀行優化資產結構,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增加金融服務供給。
劉莉分析稱,《資本辦法》將引導銀行強化資本規劃,優化資源配置,持續改善凈息差水平,優化客戶和資產結構,業務向資本節約方向發展,持續提升對小微和中小企業、投資級企業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將因此增強。
根據官方時間表,《資本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并設置過渡期。測算顯示,新規實施后,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穩定,平均資本充足率穩中有升。
“中國銀行業在國際銀行業中的體量越來越大,銀行業的對外開放程度也不斷提高,中國銀行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國際金融安全意義重大”,中國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史煒認為,在此情況下,中國有責任通過維護自身銀行體系的穩健性,促進中國銀行體系國際競爭力提升,發出中國聲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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