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2月17日電 (記者 楊程晨)臺灣一名“網紅”在柬埔寨涉嫌造假被捕的新聞近日在島內引起軒然大波。臺灣新媒體研究專家指出,全社會需嚴肅檢討當下被流量“綁架”的“網紅”文化,以及被這種文化裹挾的年輕世代價值追求。
據臺灣媒體報道,網名為“晚安小雞”的臺灣視頻創作者陳能釧及其工作人員魯祖顯近期在柬埔寨拍攝節目,他們聲稱節目將呈現當地“人口販賣”“人體器官交易”等情況,視頻畫面于2月12日、13日播出。經柬方調查,二人制作的視頻均為造假。當地法院16日裁定二人涉煽動制造社會動亂罪,處以兩年有期徒刑。
農歷春節期間,“晚安小雞”的新聞登上臺灣各大媒體重要版面,引起高熱度討論。有分析認為,這場鬧劇是“晚安小雞”的“現世報”,也是臺灣一些不良“網紅”文化的“照妖鏡”。
近年,“網紅”成為年輕人擇業的一項優先選擇,不少人“名利雙收”。隨之而來的是社交媒體上充斥耍寶、賣萌、裝慘等類型的內容,一些“網紅”甚至為流量不惜觸法。臺灣銘傳大學網絡聲量與新媒體研究中心主任杜圣聰對中新社記者表示,為流量不擇手段的行為相當自私,更是對社會的不良示范,置入性行銷的商業模式也在其中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網紅”的出格行徑一再沖擊社會認知底線,吸毒、性侵、欠債“跑路”、參與黑社會組織等涉嫌違法犯罪的事件時常被曝光。去年11月,多名高人氣“網紅”因吸食毒品在臺灣被捕。東窗事發后,這些“網紅”的社交平臺仍在更新內容賺取“打賞”。
臺灣新媒體節目主持人李易修表示,臺灣許多自媒體頻道是“以內容為王”,但相較以出格行徑博眼球的頻道,這一類型的頻道累積流量、訂閱者的速度明顯較慢。依靠出格言行博取流量的年輕人,趨向于為所欲為,相應價值觀已在同齡人當中產生負面影響。
“博眼球,風頭是一時的。時間長了,博主不調整內容方向,很可能無以為繼。”杜圣聰說,就目前而言,法律層面很難對互聯網世界進行全景式的規范、監管。“他律的欠缺,更需要個體的自律。”他提出,學校教育特別是大學教育,除傳播專業的網絡知識外,需重視對年輕人的網絡價值觀、法律觀加以引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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