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發布
記者從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修訂的《臺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正式發布并開始實施。
據了解,新版《細則》中最大的調整在于新增了三孩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同一對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職工家庭(以出生證載明時間為準),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可貸款額度上浮20%。
根據《細則》規定,上浮后的單方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為36萬元,夫妻雙方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為60萬元。按照貸款計算公式得出的貸款額度上浮20%,上浮后仍低于20萬元的,則按照20萬元計算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可貸款額度。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優惠政策的三孩家庭,貸款額度上浮比例則不再疊加。
根據臺州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運行情況,新版《細則》還增加了拍賣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細則。據介紹,凡是購買拍賣房產的,貸款申請人可在辦妥房屋過戶手續,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12個月內(以契稅發票所載明的時間為準),提出貸款申請。
除上述調整外,新版《細則》還明確了別墅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此外,還對個人信用報告、因單位原因產生的住房公積金補繳認定、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劃轉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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