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搜地“云”上選地 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原標題:網上搜地 “云”上選地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效破解“項目等土地”問題,提高土地資源要素保障水平,促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過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臺,實現歸集產權明晰的存量建設用地、發布公開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對有效精準的項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實施規范高效的服務監管為一體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監管制度體系。
《意見》明確了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4個重點方面、12項工作任務,以及部分工作任務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等。
其中,統籌提供充足的產業用地方面,要拓展土地來源渠道,統籌將政府已完成收儲的土地,符合規劃和“凈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劃撥供應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依法有償收回、無償收回且具備新供應條件的土地(含閑置土地),符合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城中村、城郊村)和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納入“土地超市”;適時搭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納入“土地超市”;“土地超市”中提供用于供應的土地應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節約集約用地要求,不得違反和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生態保護紅線等管控要求。同時,制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按計劃實施土地儲備。
建立公開透明土地推介平臺方面,將搭建“土地超市”平臺,依托“多規合一”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土地超市”信息平臺,整合《意見》規定的存量建設用地信息,構建土地信息歸集、查詢發布、智能選址、政策指引和招商地圖等功能于一體的土地信息平臺,作為國土空間智慧化治理3.0的重要組成,連接海易辦、海政通,并大力推行“網上搜地、云上選地”服務,利用“土地超市”作為“招商地圖”,精準服務招商。
與此同時,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建賬上圖入庫;深化標準地供應,對超過2年仍未落實項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將自動納入“土地超市”。此外,實現“土地超市”與多平臺互聯互通,“土地超市”與項目策劃生成平臺、海南自貿港招商引資“項目庫”和“資源庫”對接,將項目策劃生成平臺生成項目、招商引資確定的項目進入“土地超市”進行智能選址和項目用地配對,實現信息共享;與國土空間規劃一體化平臺對接,土地征收和農轉用手續經批復后進入“土地超市”,做到實時更新、及時入庫;與土地統一交易平臺對接,市縣按照土地供應年度計劃,從“土地超市”選取擬供應地塊定期向社會發布,并將其納入土地統一交易市場進行公開交易,為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
實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監管方面,推動快捷化交地建設,以標準地改革為基礎,拓展“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的實施范圍,對產業園區中工業、倉儲物流等用地,探索產業項目帶方案出讓土地,在供地前實施預審查,在用地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并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同步辦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等手續,實現產業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土地批后常態化監管,嚴格監管土地利用過程中違法調整規劃、不按照規劃建設、土地閑置等問題,對文旅康養項目應當在土地出讓時明確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銷售,防止變相開發房地產和圈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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