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污染防治法實施首日泗洪開出江蘇首張罰單
本報訊 (記者 許海燕) 6月5日是噪聲污染防治法實施首日。當天,宿遷市泗洪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常態化“零點行動”中,對發現的噪聲違法行為開出我省首張罰單。
5日凌晨,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江蘇省匯金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噪聲較大,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經有資質單位現場檢測,噪聲測量值達72.9分貝,遠超該企業排污許可證以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規定的夜間限值要求。執法人員立即要求企業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據新法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當日即按照法定程序下達處罰告知書。
據悉,省生態環境廳將推進《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工作,組織開展聲環境質量監測,完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強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強對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嚴格工業噪聲污染防治,重點加強園區噪聲污染防治。此外,還將強化噪聲領域執法,建立健全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聯動機制,積極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擾民問題,開展工地噪聲專項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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