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醫藥條例》今起正式實施
人民網太原8月1日電(記者 麻潞)記者從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山西省中醫藥條例》今天正式施行。《條例》共6章49條,包含了中醫藥服務、中藥保護和產業發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
山西是中醫藥大省,資源稟賦深厚,服務體系健全。全省有中醫醫院200余所,數量居全國前列。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山西醫院是首批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試點。全省有國家級中醫重點專科44個,省級中醫重點專科189個,中醫藥特色優勢明顯。《條例》明確,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創建國家級、省級中醫類區域性醫療中心,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至少舉辦一所獨立的二級以上中醫醫院。
保障用藥安全方面,《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中藥飲片代煎服務質量管理規范,明確中藥飲片代煎服務遵循的煎制方法和工藝流程,加強對代煎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針對山西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薄弱、人才匱乏這一突出問題,《條例》設立了中醫藥人才向基層傾斜的條款,即“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基層中醫藥人才扶持政策,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進修培養等方面給予保障。鼓勵中醫藥人才到基層以及經濟欠發達地區從事中醫藥服務。”
此外,為了更好地保障民眾享有便捷、優質的中醫藥服務,《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中醫藥主管部門發布的中醫優勢病種目錄,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飲片、中成藥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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