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掛牌督辦5起違法用地案件 涉及溧陽、吳江等地
人民網南京7月30日電 (李子佩)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網站29日通報,為嚴厲打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堅決遏制新增違法用地,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決定掛牌督辦安徽廣利川新材料實業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溧陽市殷橋碼頭案等5起違法用地案件。
具體如下:
一、安徽廣利川新材料實業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溧陽市殷橋碼頭案
2021年3月,安徽省廣利川新材料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溧陽市社渚鎮殷橋村54.735畝土地建設殷橋碼頭,其中一般農用地44.667畝(耕地44.667畝,涉及永久基本農田33.653畝),集體建設用地3.821畝、未利用地6.247畝。
二、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違法占地案
2021年11月,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吳江開發區江陵街道清樹灣村集體土地12.69畝(耕地5.41畝)建設東吳南路對接鱸鄉北路工程北段項目。
三、宜興市城建文旅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停車場案
2020年12月,宜興市城建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宜興市湖 鎮竹海村15.58畝土地建設停車場。其中一般農用地1.23畝、建設用地0.01畝、未利用14.34畝。
四、儀征市李玉波違法占地建廢舊汽車拆解回收場地案
2021年8月,李玉波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儀征市劉集鎮盤古村8.34畝土地(其中永久基本農田7.91畝)建廢舊汽車拆解回收場。
五、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違法批地案
2020年12月,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的方式(灌自然資發臨〔2020〕23號),批準名洋船業有限公司使用位于灌南縣半島臨港產業園的20畝土地作為船廠堆場用地,其中一般農用地14.64畝(耕地13.6畝)、建設用地5.36畝。
據悉,今年4月,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曾公示第一批掛牌督辦5宗違法占地案件,分別為:南京市江北新區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研創園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案、南通市海門區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商品混凝土加工廠案、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案、泰州市姜堰區江蘇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和宿遷市洋河新區旅游交通建設局違法占地建設洋屠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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