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發布17條措施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建設
9月15日,由滬蘇浙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持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支持政策”)正式對外發布。這是兩省一市共同發布的第二批示范區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新政策更加注重先行先試、資源導入、機制保障和標準統一。
據悉,支持政策共17條,涵蓋科技創新賦能、碳普惠聯建試點、營商環境優化、教育協同發展等十方面,為示范區跨省域政策協同提供支持。
在科技創新賦能方面,支持政策充分體現了示范區不破行政隸屬、打破行政邊界和制度藩籬的特色。提出支持上海青浦、蘇州吳江、嘉興嘉善以“一區多園”模式建設跨省域高新技術開發區,并在此基礎上聯合申報創建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
支持政策專門提到碳普惠聯建試點。其中“推動長三角碳普惠機制聯建工作在示范區先行先試”,意味著兩省一市將以點帶面,探索以示范區為載體推動碳普惠規則共建、標準互認、信息共享、項目互認,并逐步擴大聯建范圍,最終打造“規則共建、標準統一”的長三角區域碳普惠體系。
繼續優化示范區營商環境是支持政策的重要目標。當前,在跨省域的不同行政區域,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的互認問題依然突出。支持政策重點推進一批高頻電子證照在跨域場景中的共享互認,為市場主體在示范區“跨省通辦”提供便利服務。示范區執委會副主任、浙江省發改委副主任陳建忠表示,浙江將繼續推進示范區公共數據“無差別”共享合作,謀劃建設一批多跨協同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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