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醫保條例立法民意征集已有數千人次參與
11月14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江蘇省醫療保障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座談會,廣泛聽取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及醫療機構、醫藥企業、專家學者、用人單位、參保人員代表意見建議。與會代表既認為草案修改稿已較為成熟,也建議圍繞醫保基金防范風險守住底線、推動應保盡保全民參保、方便群眾異地就醫等方面進一步強化制度設計。
更好防范風險守住底線
黨的二十大對包括醫療保障在內的各項工作作出部署。座談會上,不少與會者建議,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等最新要求體現在條例文本中。
“隨著醫改進入深水區,許多項目的改革都需要多部門參與,牽涉范圍比較廣,涉及利益比較多,影響行為也比較深。”南京市第一醫院醫保辦主任肖雨農建議,立法時加強醫保、醫療、醫藥等方面制度和政策銜接,確保三者政策目標的一致性、評價體系的一致性和監督標準的一致性,促進三者協同發展和治理,推動我省衛生健康事業全面穩定協調快速發展。就征求意見稿對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相關行業協會等遵守醫療保障有關法律法規,加強自律,誠信規范經營等作出的規定,省人大代表、江蘇開元藥業有限公司技術總監王婭建議,應同時強化醫藥企業責任,要求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單位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我約束,保障生產供應和產品質量。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條例草案修改稿對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出現運行風險時的應對機制作出規定,如提高籌資水平、調整待遇政策等。“我們是不是可以進一步強化明確:醫保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地方人民政府應給予補貼。”先聲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任晉生的這條建議,許多與會代表特別是參保人員代表也有提出。
作為參保學生代表和醫保制度研究者,中國藥科大學學生段婉婷也支持要明確政府在醫保資金出現風險時的補貼責任。她表示,這一方面符合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守住底線、保障可持續性。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此次的草案修改稿也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推進省級統籌。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崢提醒,推進省級統籌意味著要管好大額存量資金,可參考浙江等地立法經驗,或應在立法中原則上明確能否進行定存、國債等方面投資,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在充分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推動應保盡保,促進全民參保
醫保基金如何穩健可持續,是醫療保障立法需要重點回答的問題之一。不少與會者建議,要圍繞推動應保盡保進行制度設計,促進實現全民參保,從而形成持續穩定的籌資機制,提高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
“江蘇參保率已達到98.5%,有基礎、有條件實行全民參保。”陳崢建議,在當前法規文本中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強化制度設計,體現促進用人單位和職工、城鄉居民應保盡保、保費應繳盡繳的導向,也與正在征求意見的醫療保障法表述相一致。蘇州信達生物醫藥集團高級副總裁張杰也認為,醫療保障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再分配的有效制度安排。發揮醫療保障再分配功能,重要基礎是全員醫保的實現,因此建議在省條例中強化這一導向。
參與了醫療保障法前期立法工作的中國藥科大學教授丁錦希介紹,當前強制參保在國際上已經是比較普遍的做法,也是大勢所趨。如日本的國民健康保險法要求,市町村區域內擁有住所且沒有參加其他保險制度的,必須參加所在地的國民健康保險;德國有關法律也規定,相關人群均有義務投保。
張杰認為,健康風險較高的群體參保積極性會更高,風險較低的群體則反之。這種中高風險人群驅逐低風險人群的逆向選擇現象是內生性的,很難有效規避,而全民參保則可有效避免這一現象。
異地就醫、異地結算制度設計需細化
條例草案修改稿對群眾比較關心的異地就醫結算問題作了積極回應。不少來自南京三甲大醫院的代表,結合每天要接待大量異地就醫群眾、處理大量異地結算業務的實際,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從事醫院醫保管理工作21年的省人民醫院副院長占伊揚建議,進一步明確異地就醫有序就醫相關政策的制度支撐,對轉院進行更細化的規范,同時健全分級診療體系。
南京市鼓樓醫院每天接待的病人中有45%來自區域之外,周邊省份就診患者也為數不少。同時,我省每天也有不少患者選擇赴上海等地就醫。鼓樓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穆耕林認為,醫院間轉診的順暢與否和醫保制度有很大關系,希望立法能在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大框架下,為區域內的異地就醫更便捷提供制度接口。從事醫保工作的肖雨農日常要承接眾多患者咨詢及其他省市醫保部門函調,其間會產生糾紛和大量協調工作。他建議,推動統一長三角地區各類結算目錄,方便醫療機構共享服務平臺和醫療資源,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全國各地異地結算的統一,以減輕醫保管理和服務的工作量。
記者獲悉,此次征求意見是我省醫療保障條例立法廣聚民意民智的一個環節。此前舉行的立法民意征集中,已有近5000人次群眾關注,2045人參與表達意見,提出1681條文字建議。本月底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二審后,明年初省人代會全體人大代表也將審議該條例。(陳月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