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列入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用地
人民網南京11月18日電 (李靜曄)土壤環境質量事關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乃至居住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江蘇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實施方案》明確,居民區、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療養院等項目選址時,應重點調查、評價分析項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環境狀況是否滿足項目用地需求。
《方案》明確,江蘇將從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加強耕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開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示范、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等10個方面入手,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切實解決一批土壤突出環境問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
在具體舉措上,江蘇省將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試點開展化肥農藥實名制購買、定額制使用,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強敏感用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居民區、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療養院等項目選址時,應重點調查、評價分析項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環境狀況是否滿足項目用地需求;嚴格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不得辦理相關用地審批手續;督促從事廢舊電器、電子產品、電池、輪胎、塑料等處置利用以及廢舊車船拆解的單位和個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采取預防土壤污染的措施。
《方案》提出,力爭到2025年,江蘇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環境質量國考點位水質達到國家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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