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檢察長”攜手共護碧水清波
原標題:“河(湖)長+檢察長”攜手共護碧水清波
截至2022年11月,依托“河長湖長(灣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遼寧省共召開“河長湖長+檢察長”聯席會議40次,開展聯合巡查170次,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涉河湖海公益訴訟案件497件。記者日前從省檢察院獲悉,一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能動履職,以案件辦理為抓手,持續推進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在全面強化河湖長灣長制中的獨特作用,依托“河長湖長(灣長)+檢察長”協作機制,不斷拓展深化江河湖海公益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促進河長湖長灣長履職盡責,2021年,省檢察院先后與省河長制辦公室、省灣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河長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指導意見》《關于建立“灣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指導意見》,形成了河湖海灣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的工作合力。
沈陽市法庫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督促保護牛其堡水庫公益訴訟案中,會同鎮政府對水庫附近養殖戶進行走訪,廣泛宣傳保護水庫生態的重要性,鎮政府安排專人對水庫進行定期巡視,上門收集附近散養戶養殖糞污,從源頭上解決養殖污染問題。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檢察院通過“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成功推動城市水網末端溝渠改造,徹底解決溝渠水環境問題,惠及周邊居民7000余人。
在省檢察院、省河長制辦公室的指導推動下,截至今年11月,全省共有48個市縣級檢察院與當地河長制工作機構建立了協作機制。其中,沈陽、大連、鞍山、丹東、錦州、阜新、鐵嶺、朝陽、盤錦、葫蘆島十地檢察機關實現了全覆蓋。全省檢察機關立案辦理助力河湖“清四亂”攻堅行動案件189件,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案件27件;共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53處,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20余公里,有力推進了遼寧幸福河湖美麗海灣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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