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創造良好從業環境(民生觀)
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助力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近年來,隨著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已成為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渠道。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網約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勞動關系靈活為求職者進入新就業形態提供了便利。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對此,國家已做出頂層設計,以制度創新推動源頭治理。2021年7月,人社部等8部門共同印發《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除了明確平臺企業應當合理承擔維護勞動者權益的相應責任外,更在公平就業、勞動報酬、休息、勞動安全、社會保險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
比如,平臺企業應健全勞動報酬支付和休息制度,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制定、修訂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臺算法,要充分聽取工會和勞動者代表意見建議;針對外賣小哥等群體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的問題,組織開展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這些內容,直面從業者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權益問題,給他們帶來更可靠的保障,也為平臺企業合法合理用工畫出紅線。
各地亦在細化舉措,把政策落到實處。甘肅出臺實施意見,平臺企業要依法合規用工,并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河北制定專門辦法,要求企業嚴格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并強化職業傷害保障;山東濟南建成400余家新就業群體暖心驛站,提供日常休息、法律援助、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這些實打實的措施,正在不斷織密權益保障網。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基本權益,為他們創造更為良好的從業環境、更有前景的發展環境,才能不斷增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強職業吸引力,助力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 人民日報 》( 2023年02月0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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